一、基本概况
2016年,我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乡长蓝传德同志任组长的竹里畲族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泰顺县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强化工作督查。配置了相关设施,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基层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发挥3个行政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作用,任命懂电脑的村两委成员或驻村指导员为村民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创建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监督。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素质。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发布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结合本乡学习交流,专题会议等时机,广泛开展保密教育和业务交流等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件》规定,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乡共公开389条政府信息,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19条政府信息,“竹里畲乡”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02条,村公示栏公开156条,各类媒体公开工作信息1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简便和规范受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2月31日,我乡未受理依申请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乡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7年,我乡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百丈乡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少部分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梳理和上报信息不及时,未能及时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公开工作。
2、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工作开展过程中经验不足,因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3、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重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公示栏公开政府信息,但未能通过更多、更为广泛的公开方式进行公开信息,特别是适合村一级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七)附表
2016年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填报单位: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8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