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17]1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泰顺县住建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已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3617;传真:0577-67593676;电子邮箱:tszjj67583617@126.com)。
一、基本概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17]1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我局网站“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政务公开专栏,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为广大公众提供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86条。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县政府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发布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生成、报批、公开等步骤,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对信息生成后因各种原因临近规定时限尚未公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办,督促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同时,在公开内容和范围上遵循保密原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或不予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要在拓宽主动公开信息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内容上探索新出路。
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度延展。对社会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2017年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拟从两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网站改版升级,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学习借鉴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及省住建厅的成功经验,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