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2017〕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做好全县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7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7〕111号)等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非法加油站点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建立属地政府负责、各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成品油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未获得经信、市监、安监部门许可,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通网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二)未获得公安、交通运输、市监等相关部门许可,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非法运输和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一)调查摸底阶段。制定符合本县特点的专项整治方案,组织相关乡镇、部门按照整治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加油站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持边查边整边改,对违法违规事实清楚的及时采取先行取缔措施。
(二)分类处置阶段(2017年9月11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针对不同类别逐一制定阶段性工作方案,确定方法、时限、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在9月11日前对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基本取缔到位。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7年9月25日之前)。县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乡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各乡镇要总结梳理专项整治情况,整理剖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工作建议。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送县非法加油站点整治办(联系人:钟金河,电话:59280811,邮箱:tsxtsp@ 163.com)。
四、职责分工
本次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经信、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发加油站点的营业执照,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销售中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加油站点、查处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负责监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查加油机是否经检定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安监部门:依法核发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成品油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积极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治,负责协助相关部门的上路执法检查;对在整治工作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严格检查存在的火险隐患,并依法督促整改。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相关停车场地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处置非法经营成品油加油点的违章建筑,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负责打击查处流动加油站点。
经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使用非法加油站点成品油的决定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自备储油罐及擅自对外经营成品油的企业。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办理情况,对涂改、倒卖、出租以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予以查处;负责对油品批发企业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
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有关成品油经营进货渠道、油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负责集中处理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查处的不合格油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大农村偏远地区加油站点投资建设,确保群众用油需求。不得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成品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消防局、中石化泰顺分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非法加油站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整治任务总体要求、重点和时限,组织精干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的指导。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三)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着眼长远、总结经验,探索成品油市场日常监管的有效制度和措施,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经验合法、竞争有序的经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