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 来源: 罗阳镇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罗阳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罗阳镇办公室联系(地址:罗阳镇西大街55号,电话:67589907)。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细化举措,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行“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和政务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完善制度,保障措施有力。我镇先后制定了《罗阳镇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罗阳镇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四)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我镇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至12月,罗阳镇累计发布信息148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5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6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结果

本单位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虽然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少;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镇弥不足,补短板,努力针对问题不断改进。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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