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 来源: 民政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17]1号)精神,由泰顺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共7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顺民政网”和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177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67582465)。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领导,机构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年工作重点,精心部署,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理顺工作关系,避免职能交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专人负责动态信息库建设,加大部门信息公开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加强专业讲解、互动交流,有效提升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保障,规范流程。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源头管理、年度报告、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定工作,重新修订发文拟稿制度,在公文审批关,增加了公文“是否公开”的选择环节,明确公开属性。对本单位在党政上发布的文件及时链接到政务公开系统,及时将涉及民生的事项,比如慈善一日捐、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义务家属优待金、孤儿基本生活费、救灾资金、高龄津贴等情况及时通过市民政网、省民政网、浙江民政、老年报、社会报等媒介发布到更广泛的范围,方便广大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引导,强化答复。2016年我局对民政网站进行更新和完善,设立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第一时间将局工作动态、行业动态、公告通知及等信息及时在网站发布;及时做好政务微信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共更新信息88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6条,通知公告62条,民政工作动态类信息260多条,接受网上监督受理22条,来电咨询899件,答复率100% ;及时做好政务微信公开工作。做好网上办理困难证明等工作,答复率100%。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涉及有关民政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充实便民服务、审批事项、阳光政务。印发了泰顺民政便民手册。

三、未存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公开渠道更广,公开方法更多,但是还存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工作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六、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7年,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和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设阳光民政,促进透明政府,转变政府部门职能;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公开措施,丰富公开内容和渠道;三是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相关栏目,方便广大群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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