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叶晓峰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县民防局局长(兼);
刘志潮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夫国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陶翠玲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胡育华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总经济师;
张书润任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碑排保护站站长;
陶细俊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网络经济局副局长职务;
林松跑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副局长;
徐德食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崇专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高配为副科长级)职务;
洪志敬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高配为副科长级);
蔡伟生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县地震局副局长;
林少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苏英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社会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夏剑波任县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刘行忠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包晓忠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才进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林竹华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徐连跃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港航管理局局长职务;
徐江任县港航管理局局长;
雷春桃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梅晓青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季永华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之石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李碎祥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朱文滨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友强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高立贤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吴孟国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董志刚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吴国真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移民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洪伟群任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林作豪任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泰顺廊桥-氡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
毛显勇任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泰顺廊桥-氡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吴晶晶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夏海舰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职务;
陈豹文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雷全才任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陶祖新任县移民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赖圣化任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
吴立社任县泰顺石产业保护和发展局副局长;
陶家利任飞云水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经理;
蓝子江任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吴碧华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光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官玉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洪武平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振皆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碎成的飞云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职务;
免去蓝礼平的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刘志潮、董夫国、陶翠玲、胡育华、张书润、林松跑、徐德食、洪志敬、林竹华、徐江、朱文滨、吴友强、高立贤、吴孟国、洪伟群、毛显勇、雷全才、赖圣化、吴立社、陶家利等20位人员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
泰顺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