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来源: 县金融中心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泰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由泰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8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坪溪路202号111室,邮编:325500,电话:0577-590193,电子邮箱:tsxjrb@163.com)。

一、基本概况

2017年,泰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年工作重点,精心部署,统筹推进。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理顺工作关系,避免职能交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专人负责动态信息库建设,充分利用网格开展信息摸排和上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保障,规范流程。建立健全审查、报告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规范发文拟稿制度,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定工作。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并将机构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等情况及时通过泰顺新闻网等媒介发布到更广泛的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引导,强化落实。2017年我办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将我办工作动态、公告通知等信息在网站发布,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系统建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58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趋势良好,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和及时性有待提高,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运用。大力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与时俱进,不断拓宽信息服务渠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泰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5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