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9 11: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县公积金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县公积金中心有关信息,提高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

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更好地组织开展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定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充实丰富了相关网站内容,并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公积金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和单位工作动态。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积极开展。适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本中心通过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同时,通过市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全年发布56条,均被市中心网站采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不存在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我中心人员少、人手紧的情况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学习还不够,对政府信息的界定、报送要求等方面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还做得不多。

下一步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1、尽快补充人员。及时完成人员招录,固定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 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 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 单位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 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 查指导。加强与各个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妥善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

2018年1月15日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       2018年1月15日印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