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9 浏览次数: 来源: 财政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2017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和综合财政地税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部分组成,并附相关图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电话:0577-67582002)。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各单位部门依据《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6〕6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对照国办、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公开重点领域财政信息。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上同时设置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包括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专项经费、审计报告、三公经费、国资监管等,并可按要求动态增加),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信息,并自动汇集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专题公开栏目,切实方便群众查询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监督。

图1 泰顺县财政信息页面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着力提升政策效应。

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6〕101号)要求,建立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政策解读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效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统筹运用部门和单位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部门(单位)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的传播范围和受众面。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为申请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案例研究,提高申请件办理质量。

(四)遵循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努力夯实公开基础。

一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务指导要求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咨询并解惑。二是全面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在县府年终开展考评时,积极配合并开展自查工作,争取我局考评成绩上档进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3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6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1条。

(一)重点领域公开内容。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预决算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温财预〔2016〕508号)文件要求,督促各科室重视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规范财政管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预算透明度得到各界充分肯定。

2、推进财政专项经费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专项经费信息专栏,定期公开各项专项经费信息。2017年,公开专项经费信息6个;对备案项目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并予以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2017年泰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泰顺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邀请各类媒体参与全县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集中报道。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促进财税系统信息公开。设立各类网上办事大厅和查询大厅,方便群众查询企业、人员、社保补贴等各门类政府信息。针对农村困难家庭,实行信息科学化、电子化、公开化,从计划政策解读到资金使用都做到公开透明。参加相关新闻发布会1次。同时组织纳税人监督团,加强纳税人对于各类政策执行力度的切身体悟和监督管理。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根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按季度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在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

(二)主要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1、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2016年温州市被列为全省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试点,我局也全面实现网站统一样式设计、统一内容规划、统一后台管理。进一步加大我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6个重点领域进行集中归集和公开,方便企业和公众查询,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利用效率。

图2  “中国泰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

2、加强新媒体发布渠道建设。通过各科室联动参与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矩阵”,积极打造以“泰顺财税”(图4)为龙头、集纳9个基层财税单位的“政务发布大厅”。2017年度,“泰顺财税”累计发布政务信息71 篇,粉丝28万多。部分基层单位结合工作特点,创新公开方式,如开发信息公开APP客户端等,注重将便民服务功能延伸至移动端平台,增强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图3  “泰顺财税”微信截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形。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全部免费予以提供,未收取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形。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专岗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队伍缺少专业性和稳定性,制约了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存在重复建设、不同公开渠道信息不一致、群众查找信息不便等问题,网站维护不力。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考验,申请内容日趋多样化、申请动机日趋复杂化,申请方式从一件一投向一件多投转变,由此引发的纠纷数量也在不断上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对我局历年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集中清理,按新的工作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二是不断推进服务公开。对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并向社会公布;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国试点工作为契机,在2018年底前实现绝大部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在线咨询、电子监察,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中整合工作,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机制,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协调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部门领导接受媒体访谈等多种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促检查。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建立定期抽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