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简报

发布日期:2018-02-12 09:19:33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2018年第4期(总第13期)

 

泰顺县食安县创建办公室                     2018年 2月12日

2017年度泰顺县食品安全形势分析

 

为科学分析、评估我县食品安全形势状况,深入治理区域食品安全隐患,县食安办根据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案件查处、日常隐患排除、举报投诉等情况,对全县食品安全各环节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全县共抽检20类食品。抽检样品数1278批次,检测项目涉及铅等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总体合格率99.22%。全县共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43起,查处违法行为43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3起,刑事立案2起,批捕3人、刑拘2人。

二、抽检情况分析

(一)抽检总体情况分析。2017年,县食安委有关单位共抽取20类食品,分别是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面及面制品、肉及肉制品、油炸类食品、婴儿乳制品、茶、豆制品、食用林产品、食用油、蔬菜(块茎类)、水果、水产品及其制品、饮料、酒类、腌制品、蜜饯果糕、特殊营养制品、其他制品,总共1278批次,合格1268批次,总体合格率99.22%,较去年同期上升0.82%。从各类食品的抽检结果看,食品质量总体情况良好,合格率为100%的有14类,分别是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禽蛋类、食用菌类、食用林产品、水果、特殊营养食品、腌制品。其余6类皆存在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蔬菜(块茎类)(99.34%),肉及肉制品(95.65%),蜜饯果糕(95.15%),婴儿乳制品(90%),其他(餐具)(90%),油炸类食品(66.67%)。

表1.十八类食品抽样结果汇总表

品种

样品数

合格

重点检测项目

不合格

合格率

样品数

项目

茶类

110

110

重金属、合成着色剂、农药残留


100%

豆制品

75

75

铅,重金属,山梨酸等添加剂,合成着色剂,微生物指标


100%

焙烤食品

3

3

过氧化值、理化指标、合成着色剂、糖精钠等添加剂、铅、菌落总数、致病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标签


100%

酒类

24

24

山梨酸、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剂


100%

粮食及粮食制品

82

82

铅、砷等重金属,苯甲酸、山梨酸等添加剂,柠檬黄等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


100%

蜜饯果糕类

26

25

铅、山梨酸等添加剂、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致病菌、霉菌等微生物指标,标签

着色剂

95.15%

面及面制品

86

86

过氧化值、铅等重金属、合成着色剂、BHA等理化指标,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苯甲酸等添加剂,铝的残留量


100%

肉及肉制品

69

66

肉类源性成分检测、标签、铅等重金属、瘦肉精、苯甲酸等添加剂、柠檬黄等合成着色剂、兽药残留

瘦肉精、标签

95.65%

食用林产品

57

57

重金属、农药残留


100%

食用油

5

5

溶剂残留量、酸值、过氧化值、铅等重金属、黄曲霉毒素、二丁基羟基甲苯等理化指标、标签


100%

蔬菜(块茎类)

453

450

农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

99.34%

水产品及其制品

9

9

重金属、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


100%

水果

224

224

农药残留


100%

特殊营养制品

6

6

铅、果糖和葡萄糖等、氯霉素、苯甲酸等添加剂,合成着色剂、微生物指标


100%

腌制品

4

4

铅、苯甲酸等添加剂、柠檬酸等合成着色剂、亚硝酸盐、微生物指标


100%

饮料

10

10

重金属、添加剂、合成着色剂,微生物指标等


100%

婴儿乳制品

10

9

三聚氰胺、维生素、微生物指标,营养成分检测(全项目)

 标签

90.0%

油炸类食品

3

2

过氧化值、理化指标、合成着色剂、糖精钠等添加剂、铅、等微生物指标,标签,铝的残留量

铝超标

66.67%

其他特色农产品(药食两用类)

12

12

铅、农药残留


100%

其他

(餐具)

10

9

烷基(苯)碳酸钠、游离性余氯、大肠菌群

大肠杆菌超标

90%

合计 

1278

1268



99.2%

 

(二)不合格因素分析。不合格样品主要分布在蔬菜(块茎类),肉及肉制品,蜜饯果糕,餐具,婴儿乳制品,油炸类食品等,微生物污染、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标签问题是当前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隐患点。其中不合格项目中标签不合格3批次,非法添加瘦肉精1批次,着色剂超标1批次,镉超标1批次,铝超标1批次,大肠杆菌超标1批次,克百威超标2批次;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在生产预包装食品时未规范使用食品标签,导致食品标签不合格;二是商家冷藏措施有缺陷,食品冷藏或冷冻存放时间过长,滋生细菌;三是在油条等面点类食品生产中,添加过量的含铝膨松剂,导致铝超标;四是预包装食品在生产中为追求食品的光鲜的色泽和受欢迎的口味,添加过量着色剂;五是蔬菜类食品上的农药残留(克百威)超标;六是畜禽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不合格项目分布情况详见图1.

    (三)各环节分类分析。2017年,种植环节(包括食用林产品)、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较去年同期持平、下降0.31%、上升3.43%和下降2.98%。(详见图2)

 

1.种植环节。种植环节开展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检,共抽检479批次,合格479批次,合格率100%,较去年持平。(详见表2)。

表2.养殖环节食品抽检情况汇总表

品种

样品种类

样品数

合格样品数

合格率

粮食

含硒大米、红米、稻谷

6

6

100%

茶叶

红茶、茶青、茶叶、富硒绿(红)茶、白茶、绿茶、春茶、秋茶

16

16

100%

水果

草莓、樱桃、葡萄、杨梅、桂圆香蕉、橙子、桔子

97

97

100%

蔬菜(包括根茎类)

芥菜、萝卜苗、小青菜、山东乌、甘蓝、甜菜、芹菜、莴苣叶、芦笋、早熟5号、小白菜、苦麦菜、油麦菜、生菜、菜心等

291

291

100%

其他特色农产品
(药食两用)

栀子花、栀子、黄栀果、薏苡

12

12

100%

初级食用林产品

春笋、冬笋、猕猴桃、板栗、油茶籽

57

57

100%

合计

-

479

479

100%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分析。该环节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319批次,合格318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69%,较去年下降了0.31%,其中小作坊抽检220批次,生产企业抽检99批次,本县地产食品安全状况较好。(详见表3)。

表3.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情况汇总表

品种

样品种类

样品数

合格样品数

合格率

茶叶

泰顺红茶、三杯香茶、红茶、三杯香绿茶、中小叶功夫红茶、绿茶

85

85

100%

豆制品

豆腐干、豆腐、豆腐皮、豆腐皮、豆腐泡

59

59

100%

面及面制品

水面、饺子皮、拉面、面条、拉面、刀削面、月饼

80

80

100%

酒类

黄酒、泰顺县老酒、尚享酒、米酒、猕猴桃酒、米香型白酒、青梅酒、天关山米酒

15

15

100%

粮食及粮食制品

年糕、粉干、米面、米面干、九层糕

60

60

100%

肉及肉制品

肉丸、鸡翅、小香肠、牛百肚、白鸭掌等熟食

7

7

100%

食用油

花生油

5

5

100%

特殊营养制品

蜂蜜

1

1

100%

腌制品

腌渍嫩姜

1

1

100%

饮料

古廊天然矿泉水

2

2

100%

蜜饯果糕

绿茶花生酥、绿茶米酥

3

3


油炸食品

炸花生米

1

0

0.0%

合计

-

319

318

99.69%

  

3.食品流通环节。该环节上半年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了446批次,其中合格439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8.43%,与去年同期上升了3.43%。不合格7个批次中,其中标签不合格的有3批次,分别是2个批次的肉制品、1个批次的婴儿乳制品。着色剂超标1批次,问题食品为加州风味西梅。镉超标1批次,问题食品为茄子。大肠杆菌超标1批次。克百威超标2批次,问题食品为长豇豆、牛椒。(详见表4)。

 

表4.食品流通环节抽检结果汇总表

品种

样品种类

样品数

合格

不合格

合格率

样品数

项目

焙烤食品

干脆面、鲜虾条、火鸡面、武汉热干面、呀!土豆等

5

5


100%

茶类

卢峰金芽、三杯香茶、明前春尖 普洱茶(生茶)、三杯香绿茶、

11

11


100%

豆制品

嫩豆腐、酒鬼花生(油炸)、卤香干、吴哥酒鬼花生麻辣味、鱼豆腐、豌豆(葱香牛排味)

11

11


100%

粮食及粮食制品

九层糕、粗粉、糕点、过桥米线、泡饭、粉干、米面

7

7


100%

蜜饯果糕类

传统花生糖、清凉薄荷糖、自然风味鲜乳软糖、芒果味水晶软糖、香辣棒(挤压糕点)、旺仔QQ糖等

18

17


94.44%

面及面制品

方便面、挂面、老婆饼、饼干、葱烧味铁板烧饼干、兔兔草饼

5

5


100%

肉及肉制品

猪肉(肚、舌头、耳朵、排骨、蹄髈等)、泡爪、鸭爪、香肠、熏鸭、牛肉(干)、肉花肠、羊肉串、鸡胗等、南京板鸭(含油性膨化食品)

58

56

标签

96.55%

婴儿乳制品

婴幼儿奶粉、宝宝有机糙米米粉

10

9

标签

90.0%

蔬菜

芦笋、胡萝卜、藕、茄子、西红柿、花菜、高山菜、黄瓜、苦瓜、高山娃娃菜、小白菜、蒲瓜、茄子、花菜、韭菜、油麦菜、空心菜、苋菜、小青菜、茭白、卷心菜、扁豆、豆芽、蒜薹等

162

159

镉、克百威

98.15%

水产品及其制品

鲈鱼、鲫鱼、黄鱼(干)、梅丁鱼干、好想吃鱼皮、和鳗鱼、中华鲟、

9

9


100%

水果

苹果、梨、苹果(蛇果)、香梨、圣女果(红、黄)、黑葡萄、提子、猕猴桃、樱桃、火龙果、砂糖橘、雪莲果、山楂、龙眼、提子、美人笑等

127

127


100%

特殊营养制品

蜂蜜

5

5


100%

饮料

宗润红枣醋饮料、冰镇西瓜味果味型汽水、小嘢(澳洲风情大麦味)奶茶饮料、果不离生榨椰子冻、蜂蜜菊花茶(植物饮料)、仙草本草植物颗粒饮料、菊花茶、纤身茶、大麦茶

8

8


100%

古井大曲、二锅头、白酒、绵竹大曲等

9

9


100%

其他

旺旺维多利果爽

1

1


100%

合计

               

446

438


98.43%

 

⒋餐饮服务环节分析。该环节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34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4.12%,较去年下降2.98%,不合格批次是1个批次的牛肉和1个批次的餐具,不合格项目分别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大肠杆菌(详见表5)。

                    表5.食品餐饮服务环节抽检情况汇总表

品种

样品种类

样品数

合格

不合格项目

合格率

样品数

餐具

雯洁消毒餐具、筷子、碗、勺子、餐盘

8

7

大肠杆菌超标

87.5%

粮食及粮食制品

肉包、菜包、豆沙包、红糖包等

11

11


100%

肉及肉制品

肉丸、卤牛肚、卤牛蹄筋、熏鹅、白切鸡

4

3


75.0%

腌制品

腌菜、腌大蒜、腌泡菜

3

3


100%

蜜饯果糕

橄榄蛋糕、脆皮蛋糕、水波酥饼、桃酥饼、红豆饼

5

5


100%

油炸类食品

油条

2

2


50%

其它

麻辣火锅底料

1

1


100%

合计

-

34

34


97.1%

 

     三、案件查处情况及食品投诉举报情况

全年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3起,餐饮环节10起,都是涉及铝超标的案件,其中2起移送公安机关;流通环节23起,其中1起,移送公安机关;种植环节10起(涉及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案件),其中1起移送公安机关。

 全年共接受食品安全有关投诉举报43起(基于12315消费维权投诉平台数据统计),其中涉及传统特色食品(番薯干)“三无”问题1起,网络购买食品问题8起,食品卫生问题5起,无证无照问题1起,涉及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及食品质量问题29起。

     四、专项整治情况

2017年,我县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执法攻坚行动,以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挈领,深入开展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计划、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156个隐患点。严厉打击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移送公安刑事立案;查处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获得群众和企业主体的好评。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000家,部门联合执法检查91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33起,行政立案33起,结案33起,罚没款19.8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起,批捕3人、刑拘2人,发放责令整改书335份,全部整改到位。县食安办与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同融合作战密切,多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会商会议暨行刑衔接会。专项整治中共排查风险隐患159条,隐患主要涉及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照,小作坊、小餐饮存在卫生隐患、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未上墙,未规范化养殖、滥用抗生素、病死牛蛙处理等情况。加强各环节的监管,认真组织协调食品监管部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百家宴”、三月三”畲族风情节、学生中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资金7473万元,完成改造提升18家,改造面积39400平方米、摊位1134个。完成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6家,三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3家,二星级3家,一星级3家。大力推进“智慧市场”建设,完成司前镇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电子追溯示范农贸市场建设;完成罗阳城北农贸市场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两追”体系创建工作,实施上市猪肉二维码全覆盖。我县全力推动阳光厨房建设,重点加强大型餐饮和学校幼儿园食堂创建。新建阳光厨房25家、在线阳光厨房5家,完成率分别为250%、125%。实现监督方式信息化、监督过程全覆盖,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火墙。

五、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警示

(一)高度关注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实施以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危害食品安全成为高压线,特别是在食品加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在牛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在卤制食品添加日落黄、在肉丸中添加硼砂等,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

(二)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加工食品,规范生产操作过程,控制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各类食品安全制度;坚决消除滥用添加剂现象;正规渠道采购原辅料,坚决拒绝采购和使用无证无牌、来源不清的产品;加强企业自检。

(三)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到正规渠道采购,采购信誉好的产品,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账。有效改善消费场所的卫生条件,装备必要的防蝇防尘及冷藏设施,极力杜绝食品腐烂变质。要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六、对消费者的提示

(一)查看标签理性选购。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市场或生产基地购买食品,采购应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内容是否齐全;二查食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日期;三查食品的色泽,注意颜色是否正常自然。要根据监管部门提示的企业信用等级和消费提示,科学理想选购食品,例如:选择餐饮监管部门公示的笑脸单位就餐等等。

(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品种繁多、来源复杂,存在危害因素不可避免,消费者需经常学习食品安全常识,掌握伪劣食品的基本知识,科学辨别伪劣食品,拒绝消费问题食品,并通过12315、96317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向监管部门举报。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采购票证,购买到伪劣食品或受到侵权伤害的,要及时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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