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顺中学2018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4 14:18:51 浏览次数: 来源: 泰顺县教育局 字体:[ ]

泰教基〔2018〕105号 

各中学(附中),局直属有关单位:

    《泰顺中学2018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顺县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中学2018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

    (二)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2P及以上。

    (三)具有该初中学校学籍,且在该校三年以上完整学习经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

    2018年,泰顺中学面向全县招收定向生155名。

三、录取办法

    (一)县教育局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比例下达定向生分配名额。

    (二)定向生需参加2018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在泰顺中学统招生录取完毕后,对填报泰顺中学志愿且符合泰顺中学定向资格的学生,根据综合表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定向生录取农村学校(非县城学校)不低于泰顺中学录取分数线40分,若分配指标录取未满的,剩余指标由县教育局在农村学校间统一调剂。如果学校在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没有学生被录取时,在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确保1名学生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局组织做好招收定向生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择优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根据市县招生有关政策,负责向学生家长做好2018年定向生分配的宣传等工作。

    (三)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徇私舞弊,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四)县教育局将对招收定向生及定向分配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予以监督。

    附件:泰顺中学2018年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

泰顺中学2018年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学校

2018年分配人数

实验中学

22

罗阳二中

20

育才初中

27

新城学校

12

泰顺二中

13

泰顺三中

8

泰顺四中

8

泰顺六中

7

泰顺七中

16

泰顺八中

4

民族中学

7

南浦溪学校

1

下洪学校

3

                   包垟学校

1

柳峰学校

1

龟湖学校

3

大安学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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