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住建〔2018〕102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强化机械作业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我局决定开展全县在建工程防机械伤害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检查三类人员以及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检查危险性较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机械设备、设施安装质量验收资料,是否派专人定期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2、项目部是否认真研究本工程特点,制定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辨识施工各阶段施工隐患,明确施工机械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施工单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是否有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机械设备安装后是否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手续并上报检测。
4、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签字。
5、杜绝“三违”现象和强令冒险作业。挖掘机工作范围内,禁止任何人停留。正铲作业时,禁止任何人在悬空铲斗下面停留或工作。不准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中。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遇到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以及出现其它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工。在行驶或作业中,挖掘机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
三、检查时间
6月11日至6月16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局相关科室(站)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建设科、安监站等相关职能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承担指导、协调、督促此次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各施工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职责要求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隐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环节,要全方面认真开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三)强化检查,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检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予以查处。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