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 来源: 县气象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96号;邮编:325500;联系电话:0577-67583375)。

一、政府信息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泰顺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和按照县大数据中心工作部署,围绕气象工作和公众关切,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等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拓宽渠道,及时公开信息: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多渠道拓宽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通过电视、手机短信、预警平台、泰顺发布、泰顺气象、泰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工作政务等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据统计,2018年度泰顺县气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40 条。其中,组织机构6条,工作信息14条,其他文件4条、人事任免 2条,计划总结4条,应急管理8条,财政信息2条;通过微博、微信公开信息60余条。

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没有予以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有一定的提高,但仍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9年,我局将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气象服务泰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应有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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