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司法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泰顺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共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顺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泰顺县北大街132号,邮编:325500,电话:0577-59280967)

一、基本概况

2018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根据班子成员变化,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泰司党组〔2018〕31号),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进行了调整。并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各项要求列入年度目标中,责任到人,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健全完善《泰顺县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内容、方式、程序、监督等具体要求。出台《泰顺县司法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确保网站、微信公众号高效、稳定、安全运行,实现互联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泰顺县司法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三是做好检查督促,确保公开质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及时增加、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同时,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流程等,并不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县司法局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2018年我局制定文件103份,主动公开 32件。微信“泰顺普法”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49条,主要反映我局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归正人员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

(图为“泰顺县司法局”政务公开页面)

(图为“泰顺普法”微信公众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及《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努力抓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县司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投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等问题。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有待加强。

二是公开渠道有限。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分众化不强,新媒体覆盖面不广,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三是以健全长效机制为举措,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泰顺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泰顺县司法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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