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 来源: 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按照县里统一部署,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乌岩岭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加强乌岩岭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开展了大量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多次组织学习讨论,我局充分认识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学习培训

我局采取局中心组、局务会议学习讨论等形式,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教育,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统一思想,坚持把政务公开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派出专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信息公开的程序、要求等内容进行再深化、再学习。

(三)深化公开内容 

我局充分利用党政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介载体,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保护区工作的知晓度。积极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和党政混合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我局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党政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人事任免、领导工作分工等信息,及时公开保护区工作动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

采取多种措施,使用多种渠道发布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一些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事项,及时发文或印制宣传材料分发到各保护站。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动报送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认识不足、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丰富等。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处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保护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乌岩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此件公开发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