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4 浏览次数: 来源: 彭溪镇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由彭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共6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彭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彭溪镇彭中路38号,邮编:325505,电话:0577-5928060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扎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并做好工作的交流对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按照《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具体工作。2018年我镇加强了信息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资金信息、公共服务信息、文化市场监管、人事任免等信息的公开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全镇在各类媒体共公开228条信息,(其中包括彭溪镇机构信息;政府自身建设;政策文件解读、决策信息;工作信息;彭溪镇领导干部分工机构职能部门配备情况;民生事项;财政管理;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镇、村公示栏公开132条(农村危旧房改造公示名单、森林防火公告等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未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镇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不够透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属于政府信息的是否应当公开的掌握度不够熟练。二是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相关的责任科室对应公开的信息、发文有时未能及时反馈到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处并报相关领导审核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开。三是公开的信息深度不够,微信平台主要还是公开动态类信息,对政策的解读等类信息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通过集中统一培训,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的学习,并应用到实操中;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把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办公室并经领导同意及时公开到相关的渠道。三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狠抓实干,全面提升文化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彭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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