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等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指标统计图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大安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9281130)。
一、概述
2018年,大安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我乡各项工作,坚持依法公开,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度,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018年,我单位根据工作分工进一步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任人为小组成员,并设专人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和信息网站维护更新工作,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依法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为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我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模式,设立咨询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便民服务中心等,多渠道为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科室每周上报一篇信息稿,鼓励各科室积极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利用周一夜学,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同时,邀请专人开展相关培训课程,提高干部的信息写作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公开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乡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39条;“政策文件”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类信息1条;“组织结构”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主要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设置专职人员统一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及网站后台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告栏、政务服务窗口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2018年度,“泰顺大安”微信平台累计发布政务信息265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我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信息;二是属于乡政府内部工作性文件信息;三是属于乡政府工作性通知(传真电报),主要是基于保密的要求和内部工作便于运行。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乡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出现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8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人才建设有待提高,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公开与保密的界定把握不准确,同时,主动公开意识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对于建设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的重要意义。二是公开的内容过于单一,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公开不到位,内容有待充实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信息公开渠道了解较少,大部分还是以线下了解咨询为主,通过互联网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较少。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提高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及水平,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考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督促各科室积极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明确职责分工以及应当遵守和履行的职责义务。
2、丰富内容形式。要紧紧围绕政府各项工作的决策、执行、监督、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同时,突出公开重点,要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向群众积极反馈。
3、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宣传到户,全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率,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务互联网的高效与便利,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大安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1 |
单位负责人:吴可塑 审核人:王海莉 填报人:陶翠松
联系电话: 59281130 填报日期: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