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百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共6个部分。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百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百丈镇江园路92号,邮编:325502,电话:0577-6762134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百丈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有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百丈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按照及时、全面、真实的原则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705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95条,通过微信及其他方式公开400条。通过泰顺新闻、微信等渠道解读“大拆大整”、五水共治、政策处理、文化发展等主题21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数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百丈镇没有出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投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没有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发布信息量不够;三是平台运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镇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和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对“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大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运用。大力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与时俱进,不断拓宽信息服务渠道、
六、附表:
百丈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