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20-5107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文 号:
  • 无〔2020〕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1-16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蔡松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干〔2019〕11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

蔡松华任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传斗任泰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泰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李永进任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潘永生任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徐连跃任泰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泰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赖立军兼任泰顺县文物局局长;

洪伟群兼任泰顺县文物局副局长;

谢碧时任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陶彩萍任泰顺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林宇兵兼任泰顺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董志刚兼任泰顺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薛兆建任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沈海青任泰顺县廊桥-氡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陶碎勇的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缪小波的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黄桥保护站站长职务;

免去洪士波的泰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免去吴杰的泰顺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副科长级)职务;

免去钟宗格的泰顺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维德的泰顺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永在的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泰顺县公路局局长、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董子权的泰顺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彩云的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林海的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洪海敏的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艳娟的泰顺县廊桥-氡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小华的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仕何的泰顺县彭月产业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赖小宜的泰顺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职务。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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