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浦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浏览次数: 来源: 南浦溪镇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南浦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南浦溪镇新浦路23号,邮编:325503,电话:0577-59298226)。

一、概述

2019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办(中心)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和时限要求。

(二)完善制度,严防泄密。网络信息上网继续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积极主动,确保实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主要应用南浦溪镇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充分应用“南浦溪宣传”微信公众号、南浦溪镇门户网、等载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型载体,进一步拓宽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全面有效公开。截止2019年底,南浦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南浦溪镇在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南浦溪宣传”微信公众号、南浦溪镇门户网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91条,工作信息25条,政策文件13条,其他信息5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南浦溪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南浦溪镇未出现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没有因此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化和规范,各办(中心)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影响范围还不够广;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具体完善;五是信息公开工作长期由专人兼职,工作缺乏积极主动的动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时效性;二是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