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 扶〔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村撤并后浙江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名单>的通知》(浙扶贫办〔2020〕5号)精神,为更好衔接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规模调整后的扶持工作,省扶贫办按照行政村调整情况,重新确定我县罗阳镇门楼外村等69个村为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泰顺县行政村撤并后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名单.doc
泰顺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