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水函〔2020〕34号
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20年07月21日,我局对泰顺县司前镇供水源一期工程开展半年度检查,对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现将发现的主要问题通知如下:
一、项目法人(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一)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稍滞后,根据泰顺县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六重清单看落实”大督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委办发〔2020〕9号)文件进度要求的工作节点任务,7月份要完成主体工程40%。截至目前还未达到该节点任务。
(二)整改情况
整改不到位。未及时督促参建单位对2020年6月18日我局开展的质量与安全抽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反馈。
二、监理单位(宁波亿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整改情况
整改不到位。未及对2020年6月18日我局开展的质量与安全抽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工程安全
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共有12类)。
(三)工程质量
1.未见监理机构成立、监理人员任命文件,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
2.对施工图纸审签不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3.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监理旁站记录、巡视记录等监理用表格式不规范;
4.未编写监理月报;
5.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不严谨,未另行签发《批复表》;
6.未见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7.监理规划编制缺项,不完整;
8.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9.未见《合同工程开工通知》及《合同工程开工批复》。
三、施工单位(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安全
1.未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块石堆放场地,临时堆放点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进场道路两侧存在落石、塌方等安全隐患;
3.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配电系统未达到“三相五线制”;
4.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防尘口罩,未建立劳保安全防护用品档案资料,缺少采购发放记录;
5.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层层签订;
6.未编制2020年度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7.未编制安全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未及时进行安全措施费报审。
(二)质量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公司审核及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2.未见进场人员报审及施工设备进场报验资料;
3.未制定施工自检检测计划;
4.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未及时评定,缺少开仓报审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资料。
请你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泰顺县司前镇供水源一期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管控,组织督促参建各方整改落实。请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8月15日前书面反馈至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细都,电话:0577-59282562。
泰顺县水利局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