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洪减灾工作,保证抗洪抢险、防台、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泰顺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水、旱、台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防汛防台防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防旱工作按照行政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6、坚持防汛防台防旱统筹,在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7、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抗旱能力。
二、基本情况
(一)地理环境:泗溪镇位于泰顺县东南部,总面积119.14平方公里,现辖一镇(泗溪镇)六社区(白粉墙社区、下桥社区、南溪社区、横坑社区、九峰社区),驻地白粉墙村,共23个行政村,总人口3.42万人。新58省道贯穿而过,文福线(文成—福安)与58省道在我镇境内成“十”字型交叉,地理位置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利,同时也是浙南闽北的重要交通枢纽。镇境位于新华夏构造一级隆起带上,受华夏构造控制,全镇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是南雁荡山山脉的延伸。属典型的低中山高丘陵地貌。镇境内群山起伏,沟谷交错,水力资源丰富。
(二)水利工程:小(二)型2座(三重漈水库、北溪水库),一般山塘11座。东溪、南溪、北溪、西溪流域区防洪堤:约20公里(两岸)共23个行政村。
三、事件分级
根据我镇的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四个等级。
(一)一般紧急情况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紧急情况:
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县的局部地区。
2、本镇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东溪、南溪、西溪、北溪及支流水位低于五年一遇洪水位。
4、山塘发生险情。
5、有重要保护目标的重要堤防等发生险情。
6、较大范围内,连续干旱20天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播种面积10%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全镇人口的1%。
(二)较大紧急情况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紧急情况:
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县。
2、本镇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15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东溪、南溪、西溪、北溪及支流水位高于五年一遇洪水位,低于十年一遇洪水位。
4、山塘发生严重险情且危急村庄居民安全,小(二)型水库发生险情。
5、有重要保护目标的重要堤防等发生严重险情。
6、较大范围内,连续干旱30天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播种面积15%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全镇人口的4%。
(三)重大紧急情况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紧急情况:
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严重影响我县。
2、本镇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50-180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东溪、南溪、西溪、北溪及支流水位高于十年一遇洪水位,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位。
4、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型水库发生险情。
5、有重要保护目标的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6、较大范围内,连续干旱50天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播种面积30%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全镇人口的7%。
(四)特大紧急情况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大紧急情况:
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特别严重影响我县。
2、本镇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180毫米,并出现特别重大灾害。
3、东溪、南溪、西溪、北溪及支流水位达二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上。
4、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有重要保护目标的堤防发生决口,并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6、较大范围内,连续干旱70天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播种面积40%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全镇人口的10%。
四、应急响应行动及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
1.启用条件:发生一般紧急情况或县防指启动防汛或防台Ⅳ级响应。
2.响应行动:
①防指办主任进岗,防指办加强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监视台风天气动向,通知外出防汛防台负责人立即返回。
②通知各村各单位进行防汛防台检查,重点是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山塘水库、薄弱堤防、各类危房等。落实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薄弱堤防巡查制度;预泄高水位水库、山塘,对险工险段、在建工地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③检查防洪排涝设施状况,重点检查城镇的防洪排涝设施。防台四级响应做好危房、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行道树等设施的保安加固措施,
④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措施。
⑤检查调试防汛会商系统。
(二)Ⅲ级应急响应
1、启用条件:发生较大紧急情况或县防指启动防汛或防台Ⅲ级响应。
2、响应行动:
①防指副指挥进岗,部署重点防御工作。防指办全体人员到岗,通知外出防汛防台负责人立即返回。
②联村干部下村督促指导防御工作,检查各村防汛责任人、预警员、巡查员、应急抢险队人员到岗情况和物资落实情况,督促各村广播暴雨或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③通知各行政村做好危险区人员的转移准备,若已发生险情则立即转移相关人员。
④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山塘水库、薄弱堤防等开始巡查。
⑤及时上报人员转移情况、受灾情况等。
(三)Ⅱ级应急响应
1、启用条件: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或县防指启动防汛或防台Ⅱ级响应。
2、响应行动:
①乡镇防汛指挥进岗,镇防指全体成员到岗,应急工作组开始工作,通知抢险队员集结待命。
②下派防汛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指导,立即转移危险区人员。
③幼儿园和学校停课,旅游景点、农家乐、洋家乐关停,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④定时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组织、防汛物资调用、避灾场所使用、水工程运行、灾情等情况。
(四)Ⅰ级应急响应
1、启用条件:发生特大紧急情况或县防指启动防汛或防台Ⅰ级响应。
2、响应行动:
①乡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必要时分赴一线指挥。各驻村干部到各村一线,重点落实人员转移工作和灾害预警工作。
②全体机关干部进岗,各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抢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③对山地灾害、各类危房人员撤离进行排查。新发生的险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立即组织受影响人员紧急转移。
④特别注意控制诱发灾害:维护治安、防范传染病、基础设施失事及其他次生灾害。
⑤每三小时汇总上报一次汛情、工情、灾情、民情等信息,宣传报道防汛动态、先进事迹。
(五)结束应急响应
1、结束响应:梯次降低应急响应等级,直至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相应措施,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
2、救灾: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
3、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4、卫生防疫:抢救伤病员,消毒处理污染源,处理疫情、病情,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水毁工程:尽快修复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水毁工程,恢复主体防洪功能和水源供应
6、补偿:补充消耗的防汛抢险物料,按规定补偿应急措施给群众造成的损失。
五、预警程序
按照“乡自为战、村自为战”要求,乡镇防指在收到防汛(水利)、气象、海洋、资规等部门发送的雨水情、风情及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后,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等系统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将预警信息以短信或电话方式传递到各网格责任人;最后各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网格责任人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不留死角。其他网格责任人立即进岗按各自职责开展各自工作。
(一)预警标准
预警等级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紧急情况。
(二)预警程序
县气象部门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未来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到乡镇防指,由乡镇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并报告乡镇防指成员。未来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包括:台风预报信息、短历时强风暴雨预报信息、未来24小时强降雨预报信息等。
县防汛部门通过短信平台、电话等方式发布当前(已发生)雨情、水情预警信息及未来水情预报预警信息到乡镇防指办。
县资规部门通过短信平台、电话等方式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到乡镇防指,由乡级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负责接收并报告乡镇防指成员。
乡镇防指在收到以上各部门的预警信息后,按预案及时作出部署,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有关责任人发出预警;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按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及各网格责任人上岗履行职责。
当巡查员、监测员、预警员等网格责任人发现可能出现致灾洪涝、险情等时,立即向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人和乡级防指报告;乡镇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时作应急处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人员转移预案,并向上级防指报告。
当出现洪涝台灾害征兆或出现险情、灾情时,乡镇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预案和“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要求,及时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当山塘水库、堤防出现险情时,立即组织当地及临近抢险力量投入抢险,并向县级防指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出水利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抢险。当出现有人被洪水围困以及被山体滑坡、泥石流、倒塌房屋掩埋等时,及时组织解救。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支援。
泗溪镇防汛防台监测预警工作流程图
(三)预警方式及信号
防汛、气象、资规部门到乡镇采用短信平台或电话方式;乡镇到行政村的预警方式采用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行政村到防汛网格责任人的预警方式采用短信、手机、电话等方式;防汛网格责任人到户到人的预警方式采用手持喇叭、手摇警报器、铜锣等方式。
六、危险区
(一)划分标准
以本乡镇流域内多年时段降水排频计算的洪水发生频率作为划分区域的参考指标,在调查历史洪水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挨家挨户的调查和当地老百姓的反映,结合气候、地形地质条件、河道工况改变、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定性划分危险区。具体划分原则如下:
(二)危险区
危险区:防洪能力在10年一遇以下(含10年一遇)的区域。遭遇10年一遇以上暴雨洪水、台风时,直接受威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严重破坏的易受灾区域。
根据以上划分标准,我镇共有危险区19处,其中山洪灾害易发区7处、地质灾害点12处、病险山塘下游0个、低洼易涝区4个、老(危)旧房58处,涉及人员上千户的上万人预案。详见附件:危险区基本情况数据库。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洪涝台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镇长任指挥,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分管乡镇长和镇人武部副部长任副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后勤服务组6个应急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发展办,主要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见附件。
(二)应急力量保障
整合镇派出所、镇民兵预备役、镇消防队、治安巡逻队、企业应急小分队等人员,组成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共161人,并配备了必要装备设施。抢险救援队伍花名册见附件。
(三)应急物资保障
镇政府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结合本地实际,以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由镇防汛办具体负责防汛物资的管理。镇防指对辖区内的大型抢险救援机械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应急响应期间可紧急调用。镇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登记表持有情况登记备案表见附件。
(四)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镇人武部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动,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灾害期间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五)电力保障
镇供电所制定应急供电保障预案,全力保障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和交警部门制定应急预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优先通行;做好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确保洪水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汛前做好各类大型抢险施工机械、救灾车辆、船舶等社会存储的登记造册,以便防汛期间的紧急调配使用。
(七)避灾场所保障
镇政府确定乡级避灾场所一处,并设立了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有人员转移任务的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避灾场所。所有避灾场所由民政、建设部门鉴定为安全后,挂牌使用。镇避灾场所统计表见附件。
(八)医疗卫生保障
乡镇卫生院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医疗小分队,紧急情况下,小分队赴灾区巡医问诊,随时救治受伤人员,做好灾区防疫消毒,防控疾病传播。
(九)技术保障
当出现险情时,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技术援助。
(十)资金保障
镇财政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防台抗旱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防洪工程建设和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救灾资金支持。
(十一)宣传、培训与演练
镇防指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工作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积极参与县防指负责组织的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