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1/2015-34414
  • 主题分类:
  •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应急安全消防-/安全
  • 文 号:
  • 无〔2015〕0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5-09-15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5〕188号)精神,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迫感
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现有学生4.6万人,其中留守儿童众多,县域内山塘水库溪流密布,极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此类事故不仅给家庭造成沉痛打击,也给社会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切实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监管责任制,形成条块结合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合力消除学生溺水安全隐患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预防学生溺水监管难题。
  (一)各乡镇和县文广新局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在每年5 月至10 月刊播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公益广告。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家庭监管责任意识、应急救护知识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让每一位学生知晓擅自野外游泳、戏水、临水玩耍的风险,教育学生重视安全,珍爱生命。深化“六不一会一建议”、“四知”教育,即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打捞,不冒险过桥、过河、涉水坑,寄宿学生在校期间不下水游泳;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联合家长教会孩子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建议学生学游泳要到正规游泳馆学习游泳;家长对子女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开展假期前防溺水教育和假期中短信警示教育,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义务。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乡镇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围栏防护设施并加强监管。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公园管理,在公园有关地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六)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督促乡镇及村居对需要坐船的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引导,加强渡口安全检查,确保中小学生渡运安全。
  (七)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库、山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各类水利工程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工程主管部门督促管理单位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标语,事故易发、多发地段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工程巡查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县体育局要加强对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性场所的业务指导,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
  (九)县旅游局要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县安监局要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涉及学生溺水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和村居要在每年的夏、秋季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播放警示知识片等形式,告知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增强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居住在沿溪、库周等近水区域的居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相关宣传教育管理,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学生家长的宣教,督促家长和监护人切实担负起法定监护责任。
  三、抓住重点,强化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管理
  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的水域特点,对村居、学校周边等重点危险水域实施有效管制,尤其要加强对地势复杂的河流、池塘、水库、沟渠、在建工地、废弃水坑和公园等溺水易发区域的排查和管理,督促业主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及时发现险情,即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管理松散、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到位。要针对不同学生群体,明确重点服务范围和时段进行分类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新居民、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多形式组织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健康有益的暑期活动,努力杜绝因缺乏家长看护导致溺亡情况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综治部门牵头,公安、国土资源、住建等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平安乡镇”考核指标体系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考核,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确保全县学生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政府要督促落实辖区内各水域相关经营者、所有权者、承包人安全管理责任,并牵头处置辖区内学生溺水事故。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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