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10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10:03:16 浏览次数: 来源: 县民政局 字体:[ ]

泰民〔2021〕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创建统分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4〕70号)、《关于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相关事宜》(抄告〔2013〕5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利民补助“一键达”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关于我县老年人高龄津贴纳入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发放的通知》(泰民〔2021〕8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经“一键达”系统智能匹配,现发放2021年10月份高龄津贴金额44.8425万元。

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利用大数据共享机制,智能匹配,智能筛选后由民政部门协同各乡镇共同审核。适龄老年人无需申报,即可享受高龄津贴,请各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同时协助做好审核工作。


(联系人:张小娃,联系电话:59281011)


附件:泰顺县2021年10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人员汇总表



泰顺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王慧杰县长,蔡建旺副县长。


泰顺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

泰顺县2021年10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

老年人年龄段

人数

发放标准

(元/月)

合计金额(万元)

80周岁-89

9733

25

24.3325

90周岁-99周岁

1816

100

18.16

100周岁及以上

47

500

2.35

总计

11596

44.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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