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旸镇极端天气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社区、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请遵照执行。 泰顺县西旸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西旸镇极端天气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西旸镇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治能力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全镇极端天气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评估及人员装备 (一)西旸镇位于泰顺县西南部,是泰顺中部的交通、教育、贸易和工业重镇。西旸镇北接大安乡、东南接三魁镇、西接罗阳镇、南接仕阳镇,距县城25公里,新老58省道穿境而过,镇内有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垟溪林场和“滴水观音”明山寺景区。全镇总面积88.6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789亩、园地面积1.46万亩、林地面积10.47万亩,发展腹地广阔。现下辖垟溪1个社区,15个行政村,人口1.7万人,地形以丘林地貌为主,林区植物茂盛,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一旦发生暴风雪、地震、雾、大风、干旱等极端天气,会造成林区及周边区域道路积雪、土方冲水、道路、山体坍塌等灾害发生,影响参与人员的正常工作与日常生活,严重时影响正常灭火。 (二)森林灭火队队伍1 支15 人,4寸水泵8台,抽水机8台;专职消防救援队伍1支15人,消防水车1辆。 二、组织机构 极端天气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薛浙松 副组长:林贤在 成 员:曾家平 董 超 毛盛教 蔡阳生 郑明军 陈凤珠 包丽红 毛方宝 陈桂常 蓝婷婷 黄满好 苏晓光 镇极端天气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由叶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人员转移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组:由林贤在担任组长。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包丽红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组:由郑明军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等工作。 4.人员转移组:由董超担任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认真做好灾区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工作,在接到指挥部需要转移人员时,由各村行政责任人(附件2)将受灾人员统一转移到镇避灾安置中心(附件1),并组织电力和通讯应急保障队伍确保电力和通讯设施畅通,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四、预警预防 1、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利用广播、电视、信息、公众号等设备,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风景名胜区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每年组织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告和处理 1.遇有火情时,管辖单位要立即向森林防火值班室上报火情动态,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报警人姓名、电话、接报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和起火原因等,森林防火办公室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领导或值班领导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15分钟内集结乡护林(消防)队伍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视火灾情况有蔓延趋势或一时无法控制的火灾,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并成立前线指挥部,同时向县森林消防值班室报告火场情况。 2、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要求其他社区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3到6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村、镇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由公安、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镇政府积极配合,待查明案情后,对于人为纵火的行为坚决进行严厉的打击与法律的制裁,并将结果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八、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