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西旸镇坑斗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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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指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等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现将《泰顺县西旸镇坑斗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坑斗村行政村域,总面积约为422.55公顷。本次将重点对坑斗居民点核心保护区以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保护规划和总体布局,对村域进行发展引导。坑斗居民点建设控制地带和核心保护区为本次用地规划范围,坑斗居民点核心保护区面积1.6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9.25公顷。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为坑斗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与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期限为2020-2035年。 二、保护区划 1、核心保护区:以土楼碉堡为核心,包括陈氏宗祠、徐氏老屋、陈氏祠堂、苏氏老屋、手工榨油坊、水尾宫、南安桥、碇步、洪安桥等传统建筑及历史遗迹,以古民居为主体,涵盖紧密相关的山体、田园、溪流等要素,总面积为1.67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位于核心保护区外围,其中坑斗居民点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9.25公顷,下垟仔居民点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6.83公顷,占垟仔居民点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3.96公顷,共计20.04公顷。 3、环境协调区:位于核心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地带外围,面积为403.07公顷。 三、村域环境保护 1、资源要素保护 传统资源要素保护主要针对村域内的各级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其不同的保护等级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对这些传统资源要素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采取整治、改造或者拆除措施,再对其周边环境进行生态修复,保留好村域内原真原色的传统气息。 2、选址特征保护 村庄的选址是古代村民结合山水地势形成的结晶,“藏风聚气,得水为上”是古代村民智慧的体现,村落选址的保护包括对村落与环境的相对位置的关系与选址定位基准,村落与周边环境的视线通廊以及与周边山水环境形成的防灾体系等,尤其加强坑斗居民点传统聚落的选址特征保护。 3、山水格局保护 山水环境是传统村落中重要的景观要素,应当保护村落周边的山体、水系和自然植被,维持其自然特征,保护其完整性。同时严格控制山体水域的边界范围,不得进行任何破坏山体环境及水体资源的人工活动。 4、田林景观保护 针对传统村落周边的田园、林木保护其完整性传承与蕴含的自然信息。保持田园生态肌理、地形地貌,保持田园原有的耕作形态,提升周边环境,保持其古朴的自然韵味。保护村落林木资源,维持自然韵味,禁止乱砍滥伐。 四、格局风貌保护 1、整体风貌保护 核心保护区突出反映了传统村落的建筑布局特色、传统村巷空间特色;建设控制地带突出反映了当地民居建筑的演变与更新;环境协调区突出反映了传统村落的地形地貌和历史风貌自然环自然环境。规划对村落整体风貌进行严格保护,对影响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传统风貌的用地功能进行必要调整。严格保护规划划定的核心保护区传统风貌,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应控制在核心保护区外。结合村庄肌理完成传统村落的良性“生长”,避免传统村落有序空间格局的破坏。 2、结构肌理保护 保护村落原有空间结构和肌理,充分体现自然环境、血缘宗族、社会组织、劳作生产等与村落的依存关系。重点加强核心保护区建筑群体、传统街巷、水系、空间场所的保护。 (1)建筑群体保护: 1)保护传统建筑群的总体空间布局形态。 2)保护传统建筑群院落、墙体、石阶等要素的原真性。 3)对破败的传统建筑进行更新,对破损、老旧的传统建筑采用修旧如旧的方式进行修缮。 4)提升传统建筑之间的开敞空间景观绿化。 (2)街巷保护: 重点保护核心保护区慢行街巷空间格局完整性,并对其提升。 1)保护传统村落街巷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护传统街巷的结构、走向、宽度以及与建筑两侧建筑物的空间比例关系。 2)保护街巷建筑界面和景观视廊的统一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3)核心保护范围内保持原有街巷格局和尺度,不得随意拓宽。建筑控制地带内街巷的改建、扩建引起的高度比的变化宜控制在25%以内。 4)在开挖、填埋等基础设施改造时以及建筑物的改建、扩建时不得破坏原有街巷结构,街巷铺装宜采用当地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 5)通过转折、对景、借景等手法丰富街巷空间,宜采用适当的绿化形式和小品,美化街巷环境。 (3)水系保护: 1)保护河道岸线、水塘形态,保持水体清洁,保护水生植物、鱼虾等构成的生态系统。 2)在加固驳岸、增设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时宜采用传统做法,并与村落传统风貌相协调。 空间场所保护: 重点保持土楼碉堡、宗祠等场所空间的整体格局完整,清理杂草,修复地面铺装,提升周边步道、菜园、绿化景观。 3、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对构成村落历史风貌的古树名木、阶铺地、院落墙体等加强其完整性、原真性和延续性保护。 (1)古树名木保护: 对古树名木采取重点保护,包括挂牌登记、照片文字记录等,做好监管和维护工作。 (2)石阶铺地保护: 1)村落内原有铺装形式,应尽量保留。 2)新建石阶铺地严禁采用色彩饱和度与对比度高的现代铺装材料。应选用石板、卵石、块石、条石、青砖、瓦片等乡土材料。 3)宜采用传统工艺,拼缝不宜过大,粘合材料不宜外漏,铺装效果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院落墙体保护 墙体色彩应符合村落的传统风貌特点,不得自行粉刷为其他颜色,影响整体风貌。对现存的土坯墙和夯土墙进行结构稳定性的评估,结构破败的墙体,宜采用传统工艺进行加固;若采用现代技术加固时,外表可用草泥抹灰、石灰粉刷等方式加以修饰,以协调建筑整体风貌。 围墙宜采用村落当地传统材料,如石块、青砖等,并根据院墙的实际情况,按需要增设砖柱以提高墙体的稳定性。 五、传统建筑保护 1、建筑分类保护 根据《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指南》,本次规划坑斗居民点核心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筑类型主要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其他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水尾宫是村内保留较好的公共设施,其建筑格局保留完整,是坑斗村具有代表性的和一定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规划建议将水尾宫按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改变该建筑的外立面原有的特征和基本材料,按照原有特征、使用相同材料进行修复,严格按照其原始状态,做到修旧如旧,力求做到原汁原味,并做好详尽的修缮记录。 (1)历史建筑: 土楼碉堡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规划建议将其按照历史建筑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以更好的传承红色文化和展示古村文化内涵。 (2)传统风貌建筑及其他建筑: 1)重点加强对陈氏宗祠、苏氏老屋、陈氏老屋、徐氏老屋、苏氏众屋、陈氏众屋、陈氏祠堂、陈氏内厝等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复。 2)对核心保护区内的其他建筑进行适度整治,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减少其和整体风貌的冲突,并将此类建筑作为近期整治的重点,恢复村落的建筑风貌,做到协调统一。 3)针对与传统风貌有较大冲突的建筑和临时搭建的建筑。视觉影响严重,不易通过整治的方式而达到和传统风貌协调的目的,且价值不大,要选择拆除的方式。 2、建筑分级保护 参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指南》、《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等要求,规划将坑斗传统村落保护修复建筑分为三级,分别为特殊保护修复建筑、重点保护修复建筑与一般保护修复建筑。 3、建筑组合保护 坑斗村传统建筑之间也构成了多种建筑组合形式,常见的建筑组合有“一字型”、“L型”、“围合型”。保护院落天井、连廊过厅等建筑空间组合特点,保护建筑组合空间的丰富度。 (1)院落天井: 1)加强环境改善,宜按照原有空间特征进行修复。 2)室内地面根据使用功能的需求,可使用现代材料铺砌,但不得采用色彩饱和度与对比度高的材料。 (2)连廊过厅 保护连廊过厅的整体风貌,维系其遮阳,防雨、交往等功能。 4、建筑特色保护 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立面、建筑色彩、建筑屋面、建筑材料等完整性、原真性和延续性保护。 (1)建筑立面 保持传统建筑单层檐、双层檐、骑楼式等建筑立面的多样性,不得对其进行更改,保护修复应还原传统风貌。 (2)建筑色彩 坑斗村建筑色彩多样,传统建筑色彩多为白、灰、土黄、棕色等为主。建筑修复或新建的建筑色彩应贴近村庄整体风貌色彩,做到与传统建筑相协调。 (3)建筑屋面 保持屋面整体形式不变,提升屋面瓦片,瓦片宜选用当地材料,保持传统建筑屋面风格协调。 (4)建筑材料 坑斗村传统村落建筑的保护修复材料应以村落原有材料为主,保护修复宜选用该类材质为主,以加强传统村落的风貌协调。 5、建筑细部保护 保护建筑细部的地域特色,保留建筑墙体、门窗、柱础、脊兽、梁、穿斗、雕刻细部等部位原真性,保护修复宜采用传统工艺、传统材料和传统装饰题材,在保持传统色彩和色调上与原有风貌协调。并通过测绘、文字记录等形式对具有特殊的建筑细部进行存档。 (1)墙体 村内传统建筑墙体以土、木、石为主,该类墙体的整治应加强对墙体的原真性保护,对破损墙体进行修复材料与原墙体材质相一致。 (2)门窗 1)对损坏的窗户进行维修,并在风格上与原件统一,对现状部分铝合金制的窗户进行整治,窗户式样、颜色等应与村落传统建筑的整体风貌相协调。 2)门窗修复样式可参考以下传统建筑民居门窗样式进行仿制,对无法修复的门窗进行更换。 3)对破旧可修复的大门以及外露构建的粉刷颜色应与传统村落建筑细部颜色相近。 4)对破败的大门拆除,重新仿制相近的大门样式进行补充。 5)对具有特色的门窗进行测绘、文字记录并进行电子存档。 (3)柱础 保持柱础的完整性和原始风貌,破损的柱子采用当地传统材料进行修缮。 (4)斗拱 根据传统建筑原貌采用传统的技术和材料对斗拱修复。 (5)脊兽 保护屋脊雕饰的完整性,保护修复应做到与原构建的协调统一。 (6)眺台 保护土楼碉堡的完整性,加强眺台的保护修复,保证结构的安全稳固。 (7)梁、穿斗 梁、穿斗是建筑重要的骨架,修复应保持建筑整体不受影响。 (8)雕刻细部 建筑雕刻细部应保留地域特色,修复时宜采用村落当地传统匠艺,并通过测绘记录建档。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保护 1、传统文化保护 建立完善的档案和数据库,保护展示传统文化场所,传承利用传统文化遗产资源。 (1)以文化礼堂、宗祠、展览馆等建筑为空间载体,建立传统文化档案和资料库。 (2)注重对传统文化传承的节点、线路的保护。确保民俗文化等活动的有序展开。 (3)建立切实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积极扶持与培养传承人。 (4)对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抢救性保护。 2、传承空间保护 对传统文化传承空间进行常态化管理保护,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鼓励村民广泛参与。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展示和宣传,扩大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1)做好文化空间的建档和挂牌工作,特别是坑斗文化展览馆、手工榨油坊、水尾宫等。 (2)通过多种手段加强文化空间内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与宣传。 (3)保护现存较完好的文化空间本体。 (4)积极恢复已消失的文化空间,还原文化空间的文化功能属性。 七、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保持坑斗居民点的传统聚落空间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通过有机更新,加强村域环境、风貌格局、传统建筑、传统文化保护,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景观提升,保障传统村落安全。 远期目标:在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坑斗传统村落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加强文化和自然生态空间的有机结合,通过整体谋划,串点连线,树立传统村落独特品牌,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八、发展定位 功能定位:一座水韵灵动,自然生态休闲养生度假的山水传统古村落;温州山水文化特色传统村落样板; 形象定位: “水天一色·诗画坑斗” ,打造山水文化主导的文旅融合型的传统古村落。 九、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经计算至2035年坑斗村总人口830人。 用地规模:规划坑斗居民点建设用地共2.65公顷。(详见附表2) 十、村庄群落协调发展 1、村庄群落功能 坑斗村为传统村落核心保护与发展区域,是公共服务中心,是传统文化展示、旅游的核心区域,在保持传统村落总体格局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设施;下垟仔和占垟仔为现代村居生活区,以现状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保障基本的村民生活需求。 2、交通设施 重点提升坑斗至占垟仔车行道路,加强村域东西向交通联系;提升坑斗至下垟仔步行道路,强化村居南北联动。 3、山、水、田资源的整合 依托广袤的山林资源,保护提升山林自然景观,优化东西向和南北向连接村庄的山林步道,形成连接主要山林景观点的慢行步道系统; 提升村域水系景观,重点提升坑斗溪滨水景观空间,加强溪流两侧绿化景观的提升和维护,清理溪流杂物;其他小溪流重点清理溪流杂物,防止溪流积淤; 提升村域田园景观空间,保持田园基本的农业生产功能,适度植入农事体验等功能。 十一、产业发展规划 1、发展策略 以绿色生态发展的理念,采用“水+文+旅”的发展模式,有效整合山水文化、非遗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及村庄各类生态自然资源,发展山水文化休闲、绿色生态农业观光、传统村落民俗文化体验等,使其成为地域山水文化突出,非遗文化独特,农耕文化淳朴的山水旅游型传统村落。 2、空间布局 根据村域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分布特点,结合“水+文+旅” 的发展模式,规划村域空间形成“一心、一轴、八片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一心:坑斗党群公共服务中心; 一轴:坑斗村居生活、产业发展轴; 八片:将山水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非遗文化和周边山水资源整合形成; 两个山地产业开发片区:以旱改水、茶园种植为主要产业,充分发挥山地资源价值; 一个登山攀爬体验片区:以石竹山为主要依托,开展山林休闲拓两个山水娱乐体验片区:以水库溪流为主要载体,开展滨水悦乐活动; 一个坑斗古村度假片区:以坑斗传统聚落为依托,以保护为主导,兼备开发,打造古村度假体验; 两个生活康养居住片区:以下垟仔和占垟仔两个居民点为主要载体,重点加强村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康养山居生活片; 十二、空间管制 1、村域三区规划 禁建区:永久性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地质公园核心区、区域性基础设施走廊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等,禁止村庄建设开发活动。本次坑斗村禁建区面积约为103.52公顷。 限建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自然保护区非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非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非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地质公园非核心区、灾害易发区、文化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地下埋藏区、区域性基础设施走廊预留控制区、矿产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蓄洪涝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限制村庄建设开发活动。本次坑斗村限建区面积约为311.02公顷。 适建区:在已经划定为村庄建设用地的区域,合理安排生产用地、生活用地和生态用地,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和开发要求。本次坑斗村适建区面积约为8.01公顷。 2、村域四线规划 绿线:划定村域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 蓝线:划定在村庄规划中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村域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蓝线八处,主要为河、小溪、水库等。 紫线:划定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等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划定村域内必须控制的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本次规划共涉及黄线六处,主要有供水设施、配电房和污水处理池、公厕等。 十三、村落发展规划 1、功能结构 规划以保护为主导,结合村落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与山水格局、传统聚落、文化旅游有机结合,将坑斗居民点进行功能重塑,焕发传统聚落的新活力。规划功能上各形成4个功能片。 传统建筑群体验片:主要包括核心保护区以及周边生活环境;保持核心保护区内传统建筑原有格局,对重点保护建筑进行修缮作为古民居参观,其次提升传统民居,将其分别打造为民宿和乡创屋,植入文化创意类产业;将传统建筑群体验片打造成文化旅游核心区。 田园农事体验区:优化南部田园空间,梳理水系,优化田园步道,植入农事体验、田园休闲等功能。 文化驿站:以坑斗土楼及周边的民居为载体,对其优化提升。结合周边水系,植入观光休憩、文化展示等功能;将西侧的现代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并植入农家乐,提升传统聚落活力。 山林观光休闲区:主要包括西北侧的山林;以合灵宫为主,打造林间步道;结合周边的生态资源,植入观景平台及休憩功能。 2、居民点用地布局 规划传统村落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坑斗居民点,以空间集聚集约发展的理念,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优化用地边界。建设用地以村民住宅用地、农林用地和水域为主,建设用地总量与现状保持相当。(详见附表2) 十四、道路交通规划 村庄主干路:村庄主干路构架联系整个村庄的对外交通,规划村庄主干路宽5.0-6.0米,建议利用自然植物营造生态绿道。 村庄次干路:村内联系性道路及入户通道,同时满足应急车辆出入。为配套村庄旅游发展,及加强村庄交通便利性,根据现状地形,打通公共服务中心与传统民宿体验区之间的车行道路,形成村庄环路。规划村庄次干路宽4.0-5.0米,建议利用村庄本土果蔬植物提升道路景观。 村庄步行道路:梳理村庄街巷空间、滨水空间、田园空间,整理出步行主路,利用植物绿化提升步行道路景观。规划村庄步行道路宽1.0-3.0m。打通苏氏老屋与徐氏老屋之间的步行道路,宽度为2米,疏通田园步道,宽度为1.0-2.0米。 静态交通:规划坑斗设置两处停车场,分别位于村委会南侧,土楼东侧。 十五、公共服务规划 坑斗传统村落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已有村委会、文化礼堂、文化展示馆、公厕等。为进一步提升传统聚落整体发展,规划新增活动健身场地、环卫设施、并改造利用传统民居开展农家乐。 提升原村委会,将其作为坑斗传统村落公共服务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 规划于土楼前开阔空间增设一处小型活动健身场地,用于满足村民的日常活动需求; 整合传统民居群,通过整体改造提升,植入山水特色民宿功能; 将现状垃圾收集点整体提升,融入乡土元素; 十六、旅游发展规划 1、旅游路线引导 (1)车行道路路线:车行道路路线主要以村域内现状道路为主,规划以拓宽优化为主。 (2)节点间联系游步道:节点间联系游步道以串联村域内各景点为主要功能。主要为三个居民点、水库区域、山间瀑布之间的联系道路。 (3)节点内部娱乐通道:节点内部娱乐通道,主要包括坑点居民点南侧的山水娱乐区域和占垟仔东南侧的“老虎背” 区域内部的游玩道路。 2、旅游产品开发 (1)山水康养体验 充分发挥坑斗村的自然山水特色,结合坑斗古村,通过植入康养度假产业,将此地打造为养生休闲的福地。 (2)民俗文化体验 以土楼、宗祠、水尾宫等为主要载体,进行整体打造。通过植入红色革命纪念展示、红色文化主题教育等功能,将其打造成为红色文化主题教育基地。 (3)农耕文化体验 以坑斗居民点传统聚落中部的田园为核心载体,通过开展田园农事体验、田园观光休闲等功能,通过传统民居的功能置换,植入乡创、文化驿站、民宿、农家乐等功能,展现传统农耕文化魅力,焕发传统聚落活力。 3、旅游配套设施 规划在现有配套设施基础上,通过功能植入,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利用坑斗居民点的新建民宿和传统民居,共同打造坑斗旅游配套服务业,为游客解决吃、住两大方面的问题,集聚村庄人气。 十七、近远期建设规划 1、保护项目 (1)传统建筑保护利用 重点加强苏氏老屋、徐氏老屋、陈氏宗祠、陈氏老屋、苏氏众屋、土楼碉堡、陈氏祖屋、陈氏内厝、手工榨油坊、陈氏祠堂、水尾宫等进行保护工作,建议进行建筑测绘,形成传统建筑文档。 (2)安全防灾保障 建设防灾办公室,完善防灾系统,到2025实现全范围覆盖,到2035年形成系统性的、完整性的综合防灾体系。 (3)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 对村落古树、古道、古桥、古瀑布、石阶铺地、古碇步、拦水坝保护修复,到2025年实行全范围保护。 (4)市政设施和环境改善 完善坑斗村传统村落内的市政设施系统。 (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对坑斗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多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对传统民俗活动、节庆举办、传统工艺等传统民俗和技艺建立专项资金。 2、发展项目 规划进行道路交通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环境景观改造等项目(详见附表5)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公示时间:2021年2月8日——3月7日。 公示单位:西旸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电话:057759293026 西旸镇人民政府 2021年02月08日 表1:坑斗居民点现状用地一览表
表2:坑斗居民点规划用地一览表
表3:坑斗居民点核心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分级保护及编号一览表
表4:保护项目资金估算及分期实施计划表
表5:发展项目资金估算及分期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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