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东溪乡黄淡漈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公示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指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等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现将《泰顺县东溪乡黄淡漈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规划范围同黄淡漈行政村村域,规划总面积约5.2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规划区为黄淡漈自然村建成区及三项自然村,重点规划区面积约0.6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本次黄淡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其中近期2020-2022年,中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二、保护区划 1、核心保护范围:以村落内的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为保护核心,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包括建筑本体及院墙,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1.21公顷(具体边界以村落保护区划图为准)。 2、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区及其周边15m范围,北至吴奎故居北侧,南至水尾宫南侧,西至半岭屋西侧,东至吴氏宗祠东侧,总面积为2.32公顷(具体边界以村落保护区划图为准)。 3、环境协调区:以核心保护区为中心,目之所及的周边自然山脊线围合区域,总面积为47.6公顷(具体边界以村落保护区划图为准)。 三、自然景观环境保护 1、地形地貌保护 山体保护遵循依法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可对山体进行适度开发,但不得进行任何破坏山体环境的人工活动,对遭到破坏的山体进行生态修复。 2、水系保护 保护原有水系格局,对村内的池塘、水井、沟渠进行清淤和疏浚,保护村内排水设施,严禁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保证水质和水安全。规划确定水体控制蓝线,蓝线范围内禁止一切除水利工程外的建设活动。 3、植被保护 植被保护包括对山体植被和村落周边植被的保护。预防森林火灾,严禁对林地进行耕地开垦,严防放牧等行为对山体植被的过度破坏;村落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农田,不得乱砍滥伐,保护现有的田园风光。 4、空间格局保护 保护黄淡漈的空间格局,对村落建设用地的拓展方向和规模予以控制,避免村落的无序蔓延对自然景观环境造成破坏,对严重影响自然景观环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整治改造或者拆除。 5、景观环境保护 保护黄淡漈的基本农田,严禁在规划范围内的农田中新建建筑;禁止在周边山体、农田中建造高压电线塔和移动信号塔影响农田景观。应尽量避免在周边山体、农田中重复竖立电线杆,架设线路时应统筹考虑,优先利用已有的电线杆。 四、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保护 1、边界控制 保护村落传统范围与轮廓,严格按照划定的保护区划进行管理,新建区与核心区做好景观隔离或缓冲措施。在保护范围内不得随意私搭乱建,保护村域整体风貌、格局的完整性。 2、传统肌理风貌保护与整治 保护村落传统肌理与风貌,维持各街巷、河道水系的分布、走向、宽度、空间节点的原有风貌不得改变;保护街巷、河道水系的传统风貌,包括其界面、铺装材质与形式等。梳理传统街巷格局,保持院落间的联系通道,整治街巷环境,保证通行畅通。新建道路应控制其宽度,使其符合传统街巷空间格局,尽量采用传统形式和材料,道路河道两岸建构筑物的高度、形式、风貌及沿河两岸设置的各种设施等应与景观保持协调。 3、公共空间保护与整治 维持公共空间的传统形态与功能。采用分散的、小规模的、多样化的开放空间形式。公共空间内建筑小品的布设在风格、材质、色调、体量等方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合理规划改造村庄入口广场、宗祠等重要公共空间。 4、天际线控制与整治 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以及主要植被的种类和位置,保持天际线的完整性,使建筑天际线与山体轮廓线相协调,对破坏天际线完整性的现状建筑物或构筑物应予以拆除或改造。 5、视觉廊道保护与整治 视觉廊道包括观景点与景观对象相互之间的通视空间及景观对象周围的环境。视觉廊道内的建筑应以景观点可视范围的视线分析为依据,规定高度控制要求,保护村落整体景观风貌和形态。 五、传统建筑保护 1、建筑分类保护 (1)保护与修缮原则: 传统建筑保护与修缮秉持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可逆性原则、民生改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传统建筑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 (2)历史建筑保护: 按照相关法规明确指出历史建筑,并严格按照保护规定进行保护管理。历史建筑的保护应结合历史建筑身特点,对其进行保护性利用。历史建筑的保护性利用应当与其历史价值、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擅自改变历史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危害历史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3)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应在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维护、修缮、整治等措施,在修缮、整治过程中要保持建筑的传统风貌。为了提升生活质量可以在不损坏建筑内部结构的前提下,对于内部装修进行适当的调整并改善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文物保护单位必须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即不允许随意改变文保单位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不改变原状”,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5)其他建筑整治: 依照建筑年代、质量、风貌和高度,结合村落整体的保护和整治方案,对村内其他建筑采取保留、整治改造和拆除等措施,保证村落的整体风貌和格局。 2、建筑分类整治 参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指南》、《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等要求,规划将黄淡漈传统村落保护修复建筑分为成保护类、修缮类、保留类、改善维修类、整治更新类与拆除类,并分别进行保护与整治工作。 3、建筑特色保护 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立面、建筑色彩、建筑屋面、建筑材料等完整性、原真性和延续性保护。 (1)建筑立面 保持传统建筑立面,不得对其进行更改,保护修复应还原传统风貌。 (2)建筑色彩 黄淡漈村建筑色彩多样,传统建筑色彩多以土黄、棕色为主。建筑修复或新建的建筑色彩应贴近村庄整体风貌色彩,做到与传统建筑相协调。 (3)建筑屋面 保持屋面整体形式不变,提升屋面瓦片,瓦片宜选用当地材料,保持传统建筑屋面风格协调。 (4)建筑材料 黄淡漈村传统村落建筑的保护修复材料应以村落原有材料为主,保护修复宜选用该类材质为主,以加强传统村落的风貌协调。 5、建筑细部保护 保护建筑细部的地域特色,保留屋顶、墙体、门窗、楼梯和雕刻细部等部位原真性,保护修复宜采用传统工艺、传统材料和传统装饰题材,在保持传统色彩和色调上与原有风貌协调。并通过测绘、文字记录等形式对具有特殊的建筑细部进行存档。 (1)屋顶 1)屋顶 材质:青瓦; 形制:传统坡屋顶,坡度平缓舒展,铺瓦简单,不做装饰; 色彩:青色灰。 2)屋脊 形式:棱角分明、结构清晰; 构造:按建筑历史原貌恢复单檐或重檐。 (2)墙体 1)外墙 材质:砖混结构,表面以仿古砂浆饰面、下半部分可使用砌石装饰; 做法:砌筑方式分为眠砌墙、空斗墙两种,石灰抹缝,墙体上半部分多使用空斗式、下半部分使用眠砌式; 色彩:土黄色、青灰色。 (3)门 1)宅门 材质:木质、砖石; 形制:采用墙垣门的形式,简单朴素,已无梁柱结构,仅在门扉两侧砌筑墙垛; 色彩:原木色、土黄色。 2)门口台阶 形制:铺装规整,部分不做装饰、部分台阶两侧挡墙进行装饰; 材质:本地青石、乡土石材; 色彩:青灰色、土黄色。 (4)窗 形式:方形,窗门小,有窗棂;可在玻璃窗上进行窗棂的装饰; 材质:建议使用本地原木、砖石,如采用其他材质应粉刷相同色调的漆、粉; 色彩:建议整体为原木色、青灰色、土黄色。 (5)楼梯 位置:楼层之间; 形制:直行单跑楼梯; 材质:木质。 (6)雕刻装饰 1)木雕 位置:室内梁架、天花板、门窗等处; 形制:原木雕刻、纹饰多样,雕刻方式分为阴刻、阳刻。 2)石雕 位置:房屋基础、窗户等构件; 形制:青石雕刻,雕刻方式分为阴刻、阳刻; 材质:本地青石。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保护 1、非物质文化保护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遵从人本性、整体性、活态性、本真性原则。 2、分级保护 根据非物质文化调查与特征分析,按其传承程度划分为良好、一般、濒危三个等级,作为制定相关保护措施的依据。 3、场所与线路保护 为黄淡漈的非物质文化提供展现其形式的场所,要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对传承场所(包括活动的主要路线、建筑、空间)进行保护,不应随意占用、变更。努力确保和支持创造、保护和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的承载环境,保证这些文化不仅作为历史资料得到静态的保存,还要使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应用与发展。 4、实物与材料保护 对于需要相关原材料进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应对保证相关原材料的生产、制作、储存等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以保障传统的材料、工艺能够继续传承。通过给这些工具提供一个展示的场所,让人们认识相关工具曾经的作用,展现传统村落文明的发展。 5、传承人的保护 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具有传统技能的工匠、手工艺者等予以政策、资金上的支持。保证传承人的资金来源与工作条件。 6、研究与宣教措施 为黄淡漈村的非物质文化建立基础资料库,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详实的统计及记录,积极搜集与其相关的物质资料并将其保存于相关机构组织。 建立非物质文化传承和宣传体系。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进行广泛的宣传,并进行相应的鼓励和刺激,培养传承人(团体)以保证非物质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承和发展。通过加大宣传,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的良好氛围。提高村民对村落现有的文化遗产资源的认识,增强保护意识。由政府部门主导,多举行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邀请外界社会人员多参与、体验及了解黄淡漈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 七、规划目标 本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是: 传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村落自然环境、整体格局风貌、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得到科学保护,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村落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得到彰显。 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落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积极引导村民开展传统建筑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村落形成特色产业;村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八、发展定位 旅游主题定位:规划区旅游发展以体现村内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宗族文化的独特体验及传统村落街巷建筑特色为核心,旅游发展主题为——生态隐养福地,文化旅居古村。 九、发展规模 村落人口规模:预测到2030年黄淡漈行政村总人口为738人。 游客容量控制:规划根据现状村落的开放情况,结合古村落环境容量、基础设施条件、建筑利用方式及规划游线的组织等多方面因素,游人容量按 600㎡/人,本次规划面积为63公顷,乘以系数0.1,即有效游览面积为6.3公顷。故可算出村落控制旅游人口容量约为105人/日。 用地规模:重点规划区内,规划后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6.71公顷(详见附表2)。 十、村庄群落协调发展 1、村庄群落功能 黄淡漈村为传统村落核心保护与发展区域,是公共服务中心,是传统文化展示、旅游的核心区域,在保持传统村落总体格局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设施。 2、山、水、田资源的整合 依托广袤的山林资源,保护提升山林自然景观,林间古道,形成连接主要山林景观点的慢行步道系统; 提升村域水系景观,提升水渠两侧景观,加强水渠两侧田园景观的提升和维护,清理溪流、瀑布杂物,防止溪流积淤; 提升村域田园景观空间,保持田园基本的农业生产功能,适度植入农事体验等功能。 十一、产业发展规划 1、产业发展策略 在保护村落原始风貌、传统民居的基础上,发展具有黄淡漈特色的乡村旅游业。延伸旅游产业链,发展梯田观光、辟谷养生等项目;以农旅体验的生产方式、原乡古韵的文化特色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充分挖掘黄淡漈自然环境、物质与文化遗产的旅游发展价值,促进村民增收、经济发展;重点形成特色种植、复合旅游、文化传承等类型的旅游产品。 2、产业发展布局 以传统历史文化游赏为主打,形成历史文化游览区、旅游设施配套区、山林经济区、农事体验区四片联动的产业发展布局形式。 历史文化游览区:黄淡漈村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规划对宗祠、古民居等进行修缮、修复,在历史建筑内以实物或图片等形式,展示黄淡漈村悠久的传统文化,发展宗族文化、红色文化、医养文化等观赏体验项目。 旅游设施配套区:依托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公厕及生态停车场,在充分挖掘黄淡漈旅游发展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配套旅游服务设施,为长途跋涉至村的游客提供舒适优质的旅游环境,从而提升黄淡漈旅游品质。 山林经济区:依托已成规模的山林规划成为具有生态功能与游赏功能的片区,兼顾保护山体中不规则分布的一些古树,作可持续性发展。未来可规划发展写生环山游步道等项目,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价值。 农事体验区:位于旅游设施配套区西北角,依托现状农田、茶厂形成农事体验区。通过打造茶叶种植基地,为游客提供茶叶观赏、种植等观光体验活动,感受农耕乐趣;打造茶园小径,在茶树丛中穿梭漫步,欣赏别样的幽静风景。 十二、空间管制 1、用地适宜性分析 已建区集中在现有两条村庄主路的两侧,主要沿北侧村庄主路分布。 适建区分布在已建区南侧,为《泰顺县东溪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划定的农村居民点用地。 限建区集中在已建区西南侧,现状主要为蔬菜种植园地,虽用地较为平坦,但限制建设进入。 禁建区分布在已建区东北侧及适建区北侧,现状主要为周边山林及基本农田。 2、村域四线规划 绿线:划定村域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 蓝线:划定在村庄规划中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村域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蓝线八处,主要为河、小溪、水库等。 紫线:划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划定村域内必须控制的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本次规划主要有供水设施、配电房和污水处理池等。 十三、村落发展规划 1、功能布局 在重点规划区内形成“一心、一轴、三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综合发展中心。为黄淡漈村村委会,解决村民日常生活问题,并提供一定的旅游咨询与接待服务。 一轴——村庄发展轴。沿村庄主要交通路线,形成旅游、商业、服务活动集聚发展轴。 三片区——分别为农业生产功能片区、村庄居住片区和古村落保护片区。 2、居民点用地布局 规划传统村落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黄淡漈自然村,以空间集聚集约发展的理念,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优化用地边界。建设用地以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为主,建设用地总量与现状相比增加0.14公顷。(详见附表2) 十四、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体系 道路交通体系规划形成四级,包括对外交通道路、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与支路。 对外交通道路位于村庄东、西两侧,东至卢梨村,西至东溪乡、三魁镇,道路宽度约4.5-5.5米; 主要道路为环山公路,为主要车行道路,与对外道路相接,道路宽度约4.5-5.5米; 次要道路呈枝状,串联街巷与环山公路、对外道路,道路宽度约3米; 支路为因街巷尺度和地形高差所限而构建的步行交通,包括步行道、古道两种类型,其中古道位于村庄东部,向东南至桥头村,向东北至二姑尖。 修建村庄民居点南北两侧山地游步道,及居民点南部滨水游步道。使其与对外交通道路相连。完善村内历史街巷风貌,展示传统村落特色。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分段改造村中现有路面,根据村民使用和观光线路的主次不同,改铺碎石、卵石路面,局部路段可灵活采取石阶踏步与原生石纹理相协调的处理方式。 2、交通设施 规划新增3处停车场地,分别位于观云台、黄淡漈自然村居民点西南侧及村入口文化礼堂处,其中观云台停车场面积为381平方米,居民点西南侧停车场面积为450平方米,村入口文化礼堂处停车场面积为546平方米。 提升2处车站站点,分别位于彦进公派下十二位墓南侧、黄淡漈居民点东北侧的公共厕所周边; 打造2处回车场地,分别位于重点规划区西南侧对外交通道路三岔口、东北侧次要道路与步行道连接处。 十五、设施规划 黄淡漈传统村落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已有村委会、文化礼堂、健身场地等。为进一步提升传统聚落整体发展,规划提升活动健身场地、环卫设施、并改造利用传统民居开展餐饮住宿,文化展览等。 新建文化礼堂和游客服务中心;提升小型活动健身场地,用于满足村民的日常活动需求;整合传统建筑群,通过整体改造提升,植入餐饮、住宿、展览等功能; 完善现状排水设施;合理布置垃圾桶,设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将宗祠边公厕提升为旅游公厕,完善村内消防设施,提高村民消防意识。 十六、旅游发展规划 1、旅游主题定位 黄淡漈的旅游发展以体现村内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宗族文化的独特体验及传统村落街巷建筑特色为核心,旅游发展主题为:生态隐养福地,文化旅居古村。 2、旅游功能结构 规划结合绿色农业与特色文化,打造集生态康养、农业休闲、文化旅居功能于一体的村落景区,构建“一心一轴四区”的旅游功能结构,其中一心为旅游发展核心,一轴为旅游交通发展轴,四区分别为古村文化休闲区、山林康体养生区、绿色农业展示区、花中君子品鉴区。 3、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村落导视系统,其中旅游服务设施包括旅游接待、餐饮住宿、购物休闲、文化体验、旅游公厕等;村落导视系统包括入村标识、宣传栏、导览图、景物介绍牌、交通指示牌等。 4、村落导视系统 规划在黄淡漈自然村入口、主要道路节点、旅游线路上设置导视标识,包含入村标识、宣传栏、导览图、景物介绍牌、交通指示牌等,将辨识度高的建筑、自然景观等作为重要的地标,引导游客怡然有序的游览。 5、旅游项目策划与旅游线路 (1)重点项目策划 黄淡漈文化展览馆(吴奎故居)、水枧坵民俗体验馆(吴学怀民居)、吴氏民宿群落、福临街、美食工坊、茶艺酒肆、兰花精舍、医养古寮、农耕院舍、红军纪念馆。 (2)主题旅游游线 以“突出特色、深度体验”为理念, 打造三条主题旅游游线,即古建游赏休闲环线、传统村落养生环线、古村山林运动游线,让游客在黄淡漈感受纯粹的休憩放松之旅。 十七、分期实施规划 1、规划分期 本次规划的期限分为三个时段:近期规划为2020-2022年;中期规划为2022-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 2、近期实施规划(详见附表4) 近期保护规划重点为核心保护区风貌整治、古建筑古民居保护修复、防灾系统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展示利用等。具体保护整治项目包括: (1)建档与挂牌,三区实地定界桩; (2)对部分文物古迹和历史性建筑实施抢救性保护,对村落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整改; (3)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控制; (4)基础设施建设; (5)历史文化展示利用。 3、中期实施规划(详见附表5) (1)对部分历史建筑实施维修工程; (2)实施核心保护区风貌整治工程; (3)安全保障设施; (4)基础设施; (5)进一步加大环境建设力度。 4、远期实施规划(详见附表6) (1)对有价值的传统建筑进行维修改善。 (2)在控制整体风貌的前提下,满足景区内住宿、餐饮的需求。 (3)加强外围环境建设管理控制,更加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将村落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的,集文化教育、生活、旅游服务为一体的传统村落。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公示时间:2021年2月8日——3月7日。 公示单位: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759296600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02月26日 附件: 表1:重点规划区现状用地汇总表
表2:重点规划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表3:村域建筑调查表
表4:近期建设及投资估算表
表5:中期建设及投资估算表
表6:远期建设及投资估算表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