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居民及各类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餐饮环节扩散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控制就餐人数,落实“总接待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70%,聚餐每桌不超过10人,大厅桌位间距不小于1米”等防控要求,服务人员应做好佩戴口罩、及时洗手消毒等防护措施。
二、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做好进货台账登记;规范使用“浙冷链”系统,自觉做到不提供生食类进口冷链食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三、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频次,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消毒工作。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规范从业人员晨检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和服务,并及时更换;加大对员工防范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防护知识和预防措施,全面执行个人防护。
五、餐饮单位应规范内部自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建议并提倡广大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就餐,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餐不办,家庭聚餐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