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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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局(含下属单位)以下简称泰顺县教育局 一、泰顺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具体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 4.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5.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9.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10.指导全县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3.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和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76个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如下(列表):
二、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4300.51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7430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00.51万元,占1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5892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6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7.9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6746.16万元,占76.4%;日常公用支出2473.65万元,占3.3%;项目支出15080.70万元,占20.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300.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4300.5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892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6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7.91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300.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213.54万元,主要是一是新设立4个预算单位,预算数增加;二是项目预算数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58928.01万元,占7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2.69万元,占9.5%;卫生健康(类)支出3061.91万元,占4.1%;住房保障(类)支出5227.91万元,占7.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24.1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教育局(本级),人员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934.07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5003.4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各幼儿园,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664.9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各小学,人员经费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9683.8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各初级中学,人员经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4238.9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各高级中学,人员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9926.8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下属小学、初级中学日常公用经费,二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免除择校费补助等项目经费。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624.9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64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219.0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城市学院,人员经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106万元,主要用于泰顺社区教育经费、一村一名大学生学费补助。 (1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369.2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泰顺县培智实验学校,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23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经费项目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123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1257.39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70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实事教育工程、教师培训经费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31.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30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5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050.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27.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21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74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47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教育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万元,增长37.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培训、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7.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的检查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类创建公务接待安排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下属单位公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泰顺县教育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9.6%,主要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泰顺县教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顺县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泰顺县教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80.7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2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指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2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指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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