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年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带领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建设 1.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我局聘请钱招脉律师事务所谢敏敏律师为律师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等相关法律事务。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咨询服务7余次,调处行政处罚案件2起。 2.规范执法人员上岗制度。为加强执法人员监管,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执法证件考试。目前我局执法人员56人,持证人数53人,持证率达93.75%。对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严格执行推进“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为了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今年以来行政处罚291余件,应公开的事项均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个案件都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件完整;加强执法装备硬件,现阶段,已累计购置并投入使用执法记录仪110台、录音笔16支、对讲机100台和移动执法终端50台,以及调查询问室13间。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方面规范法制审核范围。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审核是否属于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应组织听证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行政执法事项疑难、复杂的等方面,依法开展审核工作,2021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0件。另一方面保障法制审核人员充足。明确具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科室为法制督查科,配足配强工作力量,法制审核人员占全局执法人员6%。 (二)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执法改革步伐,努力构建县级“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体系,由我局承接牵头改革工作,挂牌成立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完成《泰顺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确认三魁、南浦溪为“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 (三)切实推进数字化执法改革 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管。一是加强数字执法,提升服务效能。精密智治资源,推进监管、执法一体化。一方面,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合环保、教育等部门开展针对建设、教育、环保等多个领域的跨部门联合执法。同时设置10个(含跨部门联合抽查3个)抽查任务,对涉及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做到公正检查。截至目前,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另一方面,高质高效推进数字化平台信访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在浙江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省统一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事件转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处置工作。本年度,平台已累计接收302件投诉举报事件,投诉举报处置率100%。二是强化数字化执法效能。一方面,积极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平台应用,实现掌上执法全覆盖。本年度,执法人员共计完成掌上执法检查303次,其中双随机抽查11次,即时检查291次,事件核查1次,掌上执法率达100%。另一方面,积极落实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事项认领备案、不认领标记工作,做到应领尽领。截至目前,系统范围内共计1135个事项,其中不认领标记173项,行政检查类事项认领标记206项(其中两项零申报),行政处罚类认领756项,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达100%。 2.行政审批方面,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政务服务2.0事项梳理指引》要求,对标省级事项清单,共梳理确认49个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部接入政务2.0平台。截至日前,共办结行政审批154件(其中承诺件139件,即办件15件)。二是推进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排水许可“一件事”落地应用,协同相关部门,通过内部联办联批、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只跑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结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排水许可。 (四)有效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普法谋划规划。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普法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二是积极普法加强内部学习。利用周一夜学等平台,积极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已集体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律学习12次。三是积极普法加强外部宣传。一方面全面落实线下对外普法,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加强对新出台、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参与“温州人才日”“5.1联合普法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与综合行政执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养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同时,积极组织面向各乡镇的机关普法队伍,围绕民生痛点、堵点问题,进行普法解读,解决群众实际所需。2021年,共计开展普法活动10余次,发放普法册页、画报5000余份。另一方面全面落实线上对外普法,强化网络式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以案释法”的形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法律问题进行释法说理。现阶段,通过网络向社会输送法律法规知识10余次。四是积极普法,加强机关法治阵地建设。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勇于担当的精神,不断转思路、抓落实、求实效,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和“点、线、面”相结合的法治文化阵地,立体化建设新思路,打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墨香书屋”法治文化阵地。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6月底正式完成部门组建、实现挂牌运行,是主管泰顺县城市管理并依法独立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的县政府工作部门。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工作职责不断增加。截至目前,接收省一批划转事项485项、省二批事项264项、市级事项52项,合计801项。涉及发展改革、经信、教育、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建设、水行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防、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卫生、档案、科技、民宗、民政、人力社保、退役军人事务、粮食物资、消防救援等23方面行政处罚事项,实际在岗执法56人。目前我局涉及事项繁多而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外流严重,33名参公编制长期无法使用。此外,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薄弱,缺少法律专业、业务专业人员。 (二)执法案件进度推进缓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 号)的相关规定,主管部门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但主管部门和我局对于“相关证据材料”的理解不一致,在移送证据材料方面存在较大问题。主管部门认为“相关证据材料”只是线索材料,执法部门则认为是认定材料,需提供基本违法事实、基础业务数据以及所违反的具体法条。因此,与主管部门执法事项对接不顺畅,导致执法案件办理进度缓慢。 (三)普法方式有待提升 虽然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逐年加大,涉及人群已大大增加,但仍有部分人群法治意识薄弱,在城镇建成区,因一己之利而违法建筑、违法占道等,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偶有发生。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保障机制 一是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根据《泰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研究制定了《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法治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将法治建设与综合行政执法相结合,共同谋划、整体推进。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坚持带头学法夯实基础,增强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建设“源动力” 一是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共泰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法治工作部署上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另按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科室、各基层中队的重要学习内容。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县委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要求,落实“一会一学法”原则,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2021年,班子已集体完成学法任务24次,并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由县普法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均高分通过,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坚持认真履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综合业务能力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组织举办2022年度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和案件评析会。 (二)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划转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做好2022年综合执法事项划转、签订协议、开展培训,在执法领域办案覆盖方面做好指导。 (三)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到2022年底,60%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20%以上、覆盖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8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一线,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100%;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50%以上,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四)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建立健全全社会普法工作机制,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通过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形式,切实加强对青少年、企业人群、基层干部群众等人群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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