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31/2022-55500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县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3- 24 11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泰顺县统计局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泰顺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数据生产为核心,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统计监督,净化统计环境,维护统计秩序,提升依法统计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国家、省、市领导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及时汇报统计工作形势以及我县贯彻实施意见。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听取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与党建教育、干部培训、专业统计工作融合推进,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严格执法,切实提高法治规范化水平。一是深入开展依法治统。一方面加强日常统计检查,通过统计平台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不断强化统计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防注水、防少漏“两防”工作。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对数据偏差较大的,及时到现场开展统计检查。另一方面是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双随机抽查制度,明确双随机抽查计划,严格执法,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出台《关于泰顺县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度,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最少有2名取得统计执法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参与。在日常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进行谈话笔录和实地取证的全过程记录。

(三)广泛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良好氛围。一是搭建领导干部普法宣传平台。通过周一夜学平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常态化学习班等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醒和引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巩固统计人员普法宣传平台。把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作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专业培训的必训内容,并落实网络学法要求,依托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载体,抓好在线学习和测试。并利用“三服务”、统计稽查、专业例会、乡镇网格化活动等契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集中培训统计法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三是打造统计创新普法宣传平台。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制作普法小快板,利用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推广宣传作品,组织在线统计法治知识竞赛、随会知识竞赛等,进一步提升统计普法的创新力度和宣传实效,展现泰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形象。四是推广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加强一线统计服务宣讲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法的知晓率。

(四)加强基建,夯实基层基础统计法治环境。狠抓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全县基层统计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夯实基层统计法治基石。一是依托2020年出台的《泰顺县统计基层和基础建设实施意见》,确定当年的乡镇、村居、企业、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创建与复评单位名单。二是建立五张清单管理体系,通过县级层面全面定制职责任务清单,乡镇及时上报工作量化完成清单,落实动态统计预警和企业培育清单,不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质效。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县对乡镇考核细则中,尤其是人员配备、工作落实、规范化创建与复评等方面,强化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保障。四是率全市之先创新实践“泰顺统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模式和责任体系,将全县分为东部、南部、西部、北部四个统计工作大网格,19个乡镇小网格,500多个网格管理单位,细化六类网格人员职责,丰富网格活动内容,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根基,增强统计管理服务能力。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我局只有3名持证人员,其中有两名为局领导班子成员,3人全部为兼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专、不够精,未能更好满足日益增加的执法需求和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的要求。

(二)统计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曝光度还不够,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还不完善。

(三)统计法治宣传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还需加大力度,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做好统计法治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统计法治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文辉高度重视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高度重视,坚定做好学习的引领者。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局党组会议和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聚焦党建,坚定做好党政的拥护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三是落实重点,持续做好督察整改践行者。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成立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统计督察情况,通过对照督察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人、明确到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主体责任,规范行政要为,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做好新年度法治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各项法治政府和统计法规的核心要义和内涵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担当精神。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

(三)进一步历练统计执法队伍。实现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全面化、执法检查专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有效保障统计法治建设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探索统计普法新形式。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宣传,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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