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协调做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 2. 负责协调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目标、实施意见,指导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负责指导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4.负责指导全县志愿服务工作。 5.完成县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预算包括: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本级预算。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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