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陈友群同志任县财政局总预算局局长,免去其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赖志丹同志任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职务;
吴丽晓同志任县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霞同志任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县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毛显敏同志任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职务,免去其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慧同志任县财政局企业科科长,免去其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兴超同志任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罗正灼同志任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科长职务;
卓春印同志任县财政局产权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包巧谱同志任县财政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局产权管理科科长职务;
潘华东同志任县财政支付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县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主任职务;
蔡康康同志任县县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长升同志任县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免去其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
胡海燕同志任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财政局企业科科长职务;
缪翔翔同志任县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县财政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素银同志任县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瑞武同志的县财政局总预算局局长职务;
免去翁异新同志的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职务;
免去胡荣春同志的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新任职同志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
中共泰顺县财政局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