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2-5485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文 号:
  • 泰财党委〔2022〕15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关于陈友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局、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陈友群同志任县财政局总预算局局长,免去其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赖志丹同志任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职务;

吴丽晓同志任县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霞同志任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县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毛显敏同志任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职务,免去其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慧同志任县财政局企业科科长,免去其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兴超同志任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罗正灼同志任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科长职务;

卓春印同志任县财政局产权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包巧谱同志任县财政局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科长,免去其县财政局产权管理科科长职务;

潘华东同志任县财政支付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县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主任职务;

蔡康康同志任县县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长升同志任县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免去其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

胡海燕同志任县投资发展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财政局企业科科长职务;

缪翔翔同志任县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县财政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素银同志任县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瑞武同志的县财政局总预算局局长职务;

免去翁异新同志的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职务;

免去胡荣春同志的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新任职同志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

中共泰顺县财政局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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