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住建〔2022〕71号
各有关单位、施工企业及项目部:
为全面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解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营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落实全市扫黑除恶行业集中整治和欠薪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省重大项目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应用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0〕65号)、《关于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2013〕7号)、《关于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浙防指〔2022〕5号)、《浙江省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冬)季行动的通知》、《浙江省市监局 浙江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市监餐〔2020〕13号)、《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城市道路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2〕42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温安委〔2020〕1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迎亚运·优环境·提品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33号)、《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首战行动”的通知》(泰安委〔2022〕1号)、《关于开展2022年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泰汛指〔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争创文明城市工地环境提升相关行动实施清单,现就开展第三季度建筑工程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突出“聚焦民生、净化市场、文明施工、提升品质”,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改善我县建筑领域文明施工现状,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全面提升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以及规范合同当事人市场行为和用人单位劳务用工行为。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县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时间安排
(一)工程自查阶段(2022年8月)
各在建项目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参建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二)检查督导阶段(2022年8月中旬—9月中旬)
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安排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指导中心、各住建所等相关科室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予以移交立案。
四、检查内容
行业集中整治方面包括:
(一)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情况。通过进一步对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问询,针对建筑工程扫黑除恶有关线索进行摸排,并重点检查全市扫黑除恶有关工作技术交底情况。
(二)建筑市场行为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情况。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受检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方面情况等。
质量方面主要包括:
(一)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质量终身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和注册执业人员从业行为。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屋面、卫生间及外墙面等部位施工质量,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道路路基填筑材料质量、各结构层施工质量。
(三)住宅工程全装修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住宅工程全装修进场原材料、施工工艺等情况。
(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安全方面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地出入口测温、登记、温州防疫码亮码、场所码使用、核酸检测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和防疫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二)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储备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1〕48号)、《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2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高大支模架、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如落地式、悬挑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系统的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情况;高支模承重体系的使用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方案的审批专家论证、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4、建筑起重机械:重点针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争创文明城市工地环境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结合工地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文明施工现行规范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县城区建筑工程硬质围挡封闭设置、不少于总面积30%的公益广告上墙、主入口设置工程概况、建筑材料分类堆放情况。
(五)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施工现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现场工棚数量排查及使用、加固情况。
(六)建筑工程扬尘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等环节全面落实施工区域边界围挡和喷淋、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口和施工便道硬化、车辆进出冲洗、长时间裸露土有效覆盖等主要防尘控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防高坠防物体打击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消防设施配备及管理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存在隐患的排查,临时活动房材料的防护等级及搭设使用情况。
(九)建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情况。
五、强化保障
我局将成立泰顺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张小华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吴先元担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成员钱密、徐宇行、夏泰龙、曾崇煜、张国梁、林莉、张来富、吴涛、蓝家秀、林月华、吴兴、包琼菁等人担任成员,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的质量安全形势和开展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各企业要迅速行动,使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排查
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职责要求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隐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环节,要全方面认真开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七、严肃查处
我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施市场、现场联动机制,从快从严处理,并给予诚信分扣分,计不良行为记录,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