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16:41:35 浏览次数: 来源: 县财政局 字体:[ ]

泰财会〔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障基层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财会〔2015〕2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乡镇内部控制指引建设试点经验的通知》(浙财会〔2022〕42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基层财政管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2年在泗溪镇、司前镇、龟湖镇、南浦溪镇、柳峰乡、包垟乡6个乡镇开展内部控制指引建设试点工作,2023年底实现全县乡镇内部控制指引全覆盖,现就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阶段

召开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培训会,部署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阶段

(一)成立或更新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或更新乡镇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内控制度建设牵头部门、实施部门、监督及评价部门,确定内控制度建设联络员(牵头单位负责人)并报县财政局会计科备案(联系人:潘红艳、联系电话:67593206)。时间:培训会议后至2022年8月31日。

(二)梳理外部财经政策制度。通过对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工程、合同等经济活动相关财经制度的收集和解构,建立全县各乡镇开展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需要统一遵循的基础框架。时间:2022年9月20日前。

(三)制定汇编6个乡镇内控制度。在政策制度梳理的基础上,围绕各个乡镇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经济活动管理重要环节,对现行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等经济活动该领域的内部管理规则进行梳理,并对现行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增修订。在尊重乡镇管理实际和历史优秀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实现进一步的管理提升,同时通过制度将全新的管理理念与要求固化下来,推动管理规范化、规范制度化,形成6个乡镇的《泰顺县XXX乡镇内部控制汇编》。时间:2022年10月10日前。

(四)设计编制乡镇内控指引。在政策制度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梳理制定的6个乡镇制度汇编,以风险为导向,设计风险防控策略与措施,形成《泰顺县乡镇内部控制指引》,具体内容包括乡镇风险评估指引、单位层面指引、业务层面指引、评价与监督指引,其中业务层面指引覆盖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时间:2022年11月5日前。

三、总结阶段

指导乡镇完善内控体系。通过培训和持续的指导,发挥内控指引对各乡镇开展内控建设的“指引”作用。同时各乡镇在建设过程中积极提炼精华、归纳总结,将值得推广应用的方法纳入乡镇内控指引,不断丰富泰顺县乡镇内部控制指引的应用价值和指引的实践经验。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乡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各乡镇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内部控制指引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科。各试点乡镇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内部控制建设顺利推进。

(三)强化指引更新应用。乡镇内部控制指引建设目的在于为本辖区各乡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方法指导,使乡镇内部控制建设有框架可参照,内部职责分工有规则可依据,有效解决乡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的制度完整性、合规性问题。完成指引建设的乡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地应用,发挥指引实效,促进和规范乡镇内控体系建立健全。同时,应加强乡镇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乡镇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在指引建设和应用过程中,乡镇根据管理需求、实际应用情况和财经法规制度更新变化等,建立指引定期更新机制,确保指引指导乡镇内控体系建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泰顺县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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