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31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飞云江流域珊溪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和竹里畲族乡。
总投资额:4841.22万元
建设规模:本次河道治理范围包含里光溪及其重点支流竹里溪。里光溪综合治理工程起点为司前镇里光村委会大桥,终点为珊溪水库入库口,长度10.3公里。竹里溪综合治理项目起点为竹里畲族乡水碓垟,终点为里光溪水坝处,长度6.1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0.63万m2的生态缓冲带,9.5m的生态护坡工程、11.10的生态沟渠以及6000m2的人工湿地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工程沿线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河流名称 |
与工程的位置关系 |
水功能区* |
水环境功能区* |
水质目标 |
1 |
里光溪 |
项目主体 |
里光溪泰顺农业用水区 |
农业用水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
II类 |
2 |
竹里溪 |
项目主体 |
III类 |
||
3 |
珊溪水库 |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体工程不涉及 |
飞云江泰顺、文成、瑞安大型水库水源保护区 |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
II类 |
表2 工程沿线主要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名称 |
坐标 |
相对方位 |
相对项目距离*/m |
规模户数 |
保护内容 |
保护要求 |
||
东经 |
北纬 |
声环境 |
大气环境 |
||||||
1 |
里光村 |
119.750449723° |
27.689613868° |
北侧、 西侧 |
5 |
约446 |
居民 |
1类 |
1类 |
2 |
台边村 |
119.765105313° |
27.689061333° |
东北侧、西南侧 |
10 |
约514 |
居民 |
1类 |
1类/2类 |
3 |
新北村 |
119.781970772° |
27.669824392° |
北侧、 西南侧 |
25 |
约697 |
居民 |
1类/4a类 |
2类 |
4 |
司前村 |
119.781160745° |
27.667984397° |
南侧 |
15 |
约1245 |
居民 |
1类/4a类 |
2类 |
5 |
状元村 |
119.786101373° |
27.670124800° |
北侧 |
5 |
约460 |
居民 |
1类 |
2类 |
6 |
竹里村 |
119.777314456° |
27.699881227° |
西南侧 |
85 |
约450 |
居民 |
1类 |
2类 |
注:以河道边界线至敏感点距离作为相对距离。
表3 工程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工程关系 |
保护要求 |
一般区域 |
陆生生态 |
沿线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未发现珍惜保护动物和古树名木 |
植被、动物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 |
水生生态 |
工程施工对水质、水生生物及其多样性有一定的影响 |
水生生物生活环境及多样性减缓影响 |
|
水土保持 |
施工临时设施、沉砂池等部位是防治重点 |
减少水土流失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相应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洒水降尘工段,不外排,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因施工扰动引起SS浓度增加会导致水体SS浓度在一定期间内较背景值有所增加,但考虑项目施工过程仅为短期工程,且随着河流流动过程该部分悬浮物经水体中浮油生物、植物等吸附具有一定的沉降率,因此本项目施工扰动引起的SS浓度增加对水体的影响是短暂的,且经河流自净功能可恢复至原背景值,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水质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施工过程为减少工程扰动对水环境的影响,要求施工时注意块石抛投、散抛石等作业,尽量减少其底泥扰动,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减少因底泥扰动产生的SS浓度。
地下水:本工程涉及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及人工湿地等工程,工程实施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浅层地下水,工程所在区域河道底高程与地下水位相差不大。区域内浅层地下水与河网水体的沟通方式主要是地下水通过河岸侧向河道补给,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所在水体水质具有改善作用,随着水体水质改善对地下水水质有一定的正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具有一定积极效益,有利于改善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
大气环境:施工期废气主要为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以及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动力道路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原人工湿地清淤恶臭气体,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设置除尘设施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产生的底泥暂存于底泥堆放场区,及时运输至相关合法合规填埋场处理,该部分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源自工程建设时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根据预测分析可得距离设备发生200m范围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在没有采取工程降噪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将会对这些敏感点产生很大的噪声干扰进而影响人们的生活和休息。须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采取隔声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
固废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临时沉砂池收集的沉渣、隔油池废油、工程弃料等。其中生活垃圾、沉渣、工程弃料运至填埋场处理,隔油池废油暂存于施工场地危废暂存点并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生态环境:项目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植被、陆生生物、水生生物均有一定影响,该部分影响是短暂的;随着项目施工期的结束,该部分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且随着本项目河道综合治理后对项目所在地河道生态环境具有正效益。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采用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洒水降尘使用;机械和汽车保养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使用;初期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使用;生活污水:使用移动式简易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气:扬尘:围栏、洒水抑尘、有效防尘覆盖、运输细粉性物料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车辆尾气及施工机械废气: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恶臭:围栏、分区作业和罐车密闭运输、种植综合抗污能力强的乔木、对排泥场及时清理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
噪声:设备消声、隔声、减震措施,设备维护、绿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等。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至区域指定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临时沉砂池收集的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底泥堆放场区,定期由封闭运输车运至相应合法合规的填埋场堆存处置;隔油池废油:暂存于相应的危废暂存点并定期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工程弃料:暂存于底泥堆放场区,定期由密闭运输车外运至合法合规填埋场填埋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施工废水处理设施的检查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及运输条件的单位负责运输;对排泥场根据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工程施工结束后在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复耕、复林和绿化工程进行生态恢复时,应选取当地适宜物种进行绿化,避免外来物种的入侵;建议开展施工人员疫情检查建档,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医疗点;事故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飞云江流域珊溪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的情况下,不利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工程的实施不会造成水文情势重大变化,对整治河湖生境及水生态环境影响有限。根据预测分析,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本工程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2年9月14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项目报批前全本将在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里光村、台边村、新北村、司前村、状元村、竹里村等评价范围内村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2年8月31日~9月14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联系电话:0577-67586050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1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蒲洲街道文会路9号3楼3F1-3F3室 E-mail:625648841@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8月31日
项目名称三飞云江流域珊溪水库入库河流综合治理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