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和信息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10:57:47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全面掌握安全形势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安委办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1月21日至1月27日,县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开展应急值守情况抽查,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出现重大险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赴现场处置,同时通过电话、值班值守系统、“浙政钉”等渠道,做到紧急信息立即报告,力争实现“零耽误”。

二、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为全面掌握节日前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1月16日上午10时前,请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报送节前安全防范应对准备情况;1月27日上午9时前,请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报送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小结,同时请各部门报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对情况汇总表》(附件2);节日期间,请县有关部门按照《县级相关单位报送任务表》(附件3)的要求,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信息。

为切实做好沟通联络,请县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1月16日上午10时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县安委办。相关材料请发至泰顺县应急值班(浙政钉),联系电话:67583552,传真:67592741。


附件:1.县级有关部门名单

          2.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对情况汇总表

          3.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任务表附件1-3.docx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