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信息发布员 字体:[ ]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泰顺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泰顺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11楼,邮编325500,电话:0577-592969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顺县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把信息公开与医保领域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25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公告公示9条,财政信息2条,建议提案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行政处罚2条,规划计划3条,组织机构领导信息1条,信息公开指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尚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各中心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数量有待增加,同时部分科室因工作繁忙、工作人手少等原因,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二)有效性有待提高。医保政策往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但是仍存在政策解读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与形式不丰富等问题。

(三)信息公开的内容仍有拓展空间。存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公开较少、频次不足,公开信息公开程度不平衡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落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不断拓展公文类、政策类、决策类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化建设,以群众需求为牵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全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站位,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理念。同时,进一步细化各科室政务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由科室源头入手,层层把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发挥信息宣传作用。紧扣2023年度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医疗保障领域重要的政务舆情,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做好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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