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阶段“两员”补贴资金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经普办〔2023〕19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泰政发〔2023〕22号)和《关于下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补贴资金的通知》(泰经普办〔2023〕10号)等精神,现将第五次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劳动报酬469720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款列2023年“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预算科目。 请你们收到“两员”劳动报酬,要专款专用,并结合“两员”的清查表质量等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到位,除工作经费外不得截留或克扣。届时,县经普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两员”劳动报酬发放到位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泰顺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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