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3-65648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2- 12 16 : 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等精神,经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审核,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保育费补助资金35.8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款项列2023年 “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预算科目。

补助资金由教育局通过“一键达”系统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请你们及时与资助对象做好核对,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泰财教〔2023〕102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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