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2-10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字体:[ ]

一、 服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三、 提交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五、办理地点: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四楼402(公园路43号)

六、咨询电话:0577-6758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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