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填报范围为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基本填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各有关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应全级次上报纳入汇总(合并)报表范围的国有企业。 二、总体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应在去年建立的分级分类一级国有企业名录的基础上,以2022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的存续情况为基础进行动态调整,并报送动态调整后的名录,确保名录中的企业均全级次纳入报送范围。 (二)各报送单位应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现行的国家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要求,在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各部门要按照实际出资和隶属关系建立“主管部门-实际出资事业单位-一级国有企业”的树形结构,扎实做好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的衔接,做到国有企业权益与事业单位对外股权投资保持一致。 (三)各报送单位应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经济效益、国有资本及所有者权益变动等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并反映存在的问题。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认真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提要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各报送单位应高度重视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由专人负责报送,并加强报表数据审核,保证报表质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任务。 (一)报送方式。 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实行单机版报送。有关报表格式、附件和单机版客户端安装软件、参数及操作手册请在浙江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zj.gov.cn)“网上办事-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二)报送时间。 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于2022年2月22日前报县财政局企业科。 (三)报送材料。 1、各有关部门。纸质材料:中介机构对所属国有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须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账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下同);2022年度汇总及全部单户企业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电子材料:汇总及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一级国有企业名录。 2、各有关企业。纸质材料: 2022年度合并或单户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电子数据:合并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和三级以下重要子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在决算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县财政局企业科联系。联系人:潘玉燕,联系电话:0577-67593708,电子邮箱:1620025882@qq.com。 泰顺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4日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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