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各团体会员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加强相互联系,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承担团体会员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负责对所属协会的领导管理。 2.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全县文化艺术事业。 3.协同各团体会员采取各种有效途径,积极发现、扶持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文艺队伍,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 4.协同各团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学术活动,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艺术研究、教学和其它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5.拓展文化产业和福利事业,开展以文艺为主要手段的有偿服务活动,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工作者的工作条件。 6.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县文艺界的广泛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在团体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8.受上级党委的委托,对文学艺术界组织的社会团体进行资格审查和指导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二、2023年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237.18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收入预算237.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8.76万元,下降19.9%,主要是2022年末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且2023年度年初暂未安排文艺家协会活动补助等项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18万元,占54.5%;政府性基金收入108万元,占45.5%。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其他支出1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6.19万元,占44.8%;日常公用支出14.12万元,占5.95%;项目支出116.87万元,占49.3%。 (四)关于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7.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9.18元、政府性基金1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其他支出108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9.41万元,下降53.6%,主要是2023年度的文联系统“以奖代补”考核、文艺之家修缮装修、文艺创作活动等项目经费,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再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01万元,占8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1万元,占12.1%;卫生健康(类)支出3.52万元,占2.7%;住房保障(类)支出5.05万元,占3.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5.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6万元,主要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4.1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0.65万元,增长522.5%,主要是2023年度的文联系统“以奖代补”考核、文艺之家修缮装修、文艺创作活动等项目经费,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再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108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08万元,主要用于文联系统“以奖代补”考核、文艺之家修缮装修、文艺创作活动等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文联及兄弟县市区文联调研采风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54万元,增长44.1%,主要是文艺之家修缮装修、协会“以奖代补”考核、《慢时光里的泰顺》编排费等项目资金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泰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文艺创作活动组织、文联主办刊物印刷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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