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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县供销联社
  • 成文日期:
  • 2023-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 03- 20 15 : 3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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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县供销社主要职能

(1) 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同时承担化肥、农药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工作,适时调控市场。

(3)受县政府委托,牵头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4)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所办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5)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6)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

(7)受县政府委托管理县农信担保有限公司,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8)行使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增值保值。

(9)代表县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农合联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的制订;提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指导和举办农村资金互助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分析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引导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指导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3)密切与会员的关系,畅通沟通渠道,提供公共关系协调服务,争取政策支持;代表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会员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农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4)为会员提供生产、技术、销售、信息、融资、培训等方面服务,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科研单位等加强联合与合作,开展国内外合作经济交流活动。

(5)宣传普及合作经济有关知识,增强农民合作意识,引导培育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力和竞争力。

(6)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推广加工、保鲜、贮藏等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品牌,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

(7)协助落实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公开、透明用好各项扶持资金,提供信息咨询和监督服务。

(8)开展会员诚信服务评定,及时总结、表彰、宣传、推广先进典型。

(9)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代表本区域参加上级农合联组织和相关活动。

(10)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11)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包括: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预算。

二、2023年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2023年收支总预算764.89万元。

(二)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收入预算764.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1.69万元,增长13.6%,主要是存在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其中:上年结转100万元,占13.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89万元,占85.6%;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占1.3%。

(三)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支出预算764.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1.69万元,增长13.6%,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于2023年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78.18万元,占75.6%;日常公用支出59.72万元,占7.8%;项目支出126.98万元,占16.6%。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4.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54.89万元、政府性基金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五)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4.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1.69万元,增长12.1%,主要是存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2万元,占10.5%;卫生健康(类)支出40万元,占5.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87.76万元,占77.9%;住房保障(类)支出47.7万元,占6.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组织活动、订购书籍报刊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8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3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6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商业服务业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59.7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补助。

(七)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0%,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下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部社有企业审计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 3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3.3%。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区、市)供销社系统及有关单位来检查、指导、调研工作,考察学习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原因是单位车改后无公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7万元,下降1.3%,主要是三公经费安排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98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

2023泰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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