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
一、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泰顺经济开发区的贯彻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泰顺经济开发区有关管理规定。 3.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泰顺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4.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总体规划、分区详规和各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开发区内招商管理、招才引智工作,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6.负责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协调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部门工作。 7.负责开发区内对外经济合作、国有资产、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负责和指导开发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包括: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预算。 二、2023年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459.32万元。 (二)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459.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43.57万元,下降91.3%,主要是2023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32万元,占100%。 (三)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459.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43.57万元,下降91.3%,主要是2023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3.31万元,占90%;日常公用支出46.01万元,占1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9.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59.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6万元。 (五)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9.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77.05万元,下降79.5%,主要是2023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9.85万元,占8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3万元,占8.7%;卫生健康(类)支出16.08万元,占3.5%;住房保障(类)支出33.26万元,占7.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9.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开发区内招商引资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合理安排接待次数及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01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机构改革,单位性质由事业单位变成行政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一级项目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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