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12:34:40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泰应急〔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根据《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及省市考核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度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建强对党忠诚、作风过硬、技能熟练、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进一步推进全县乡镇(街道)建立“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覆盖率达到 100%。

二、建设标准

1、人员组成。依托现有专(兼)职救援队或者专职消防队、森林义务消防队等救援力量,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红十字救护员等有相关应急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统称:XX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

2、建设要求。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营房仓库、有训练场地、有专业装备、有统一服装、有管理制度、有训练日志、有招录标准、有意外保险等建管养训用“十有”要求,实行规范化建设、准军事化管理,根据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建立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3、工作职责。 负责防范和应对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环境等一般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抢险救援、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承担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认真统筹规划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方案和时间节点,加强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确保在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1:2023年度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任务表.docx

附件2: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要求.docx


泰顺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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