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接受教育,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实现“雨露计划”应补尽补,应享尽享。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乡镇全面动员、摸排、审核和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等流程,确定泰顺县罗阳镇沈嘉等69人为泰顺县雨露计划“回头看”助学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学年,其中仕阳镇2人就读半个学年,补助金额为1500元/人。现将泰顺县雨露计划“回头看”助学补助资金共计20.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利民补助“一键达”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要求,补助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发放到户。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补助资金公示、公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