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中心城区WX-03-11等地块控规调整》公示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泰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泰顺中心城区WX-03-11等地块控规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8月12日。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泰顺县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7-67588571 一、 用地规划调整 1、图则005 该图则主要调整地块为WX-03-11地块。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考虑位于卧龙山顶的社会福利用地存在交通不便,相关配套缺失等实际情况。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将WX-03-11地块A6社会福利用地调整为R21住宅用地,并明确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上限。通过本次用地功能及指标调整,有效扩大住房供应,为泰顺中心城区提供更多高品质居住空间。 2、图则025 该图则主要调整地块为FS-03-04、FS-03-05-1地块。 根据交垟片区实际安置房建设面积需求及商业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的需求。规划现对FS-03-04、FS-03-05-1地块进行优化调整,将FS-03-05-1东侧进一步东延,满足居民安置房建设需求。将FS-03-04原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B1商业用地,原S41公交首末站功能与JY-01-05-1地块社会停车场功能合并。通过本次调整,将有效提升交垟片区商业服务配套设施供给,提高周边居民与小微产业园工作人员生活便利性,增强交垟片区吸引力。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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