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基层宣传文化专项(农村文化礼堂活动经费)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文化礼堂科学管理水平,深化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推动更多资源“到文化礼堂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2〕38号)、《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1〕32号)和《泰顺县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泰委办发〔2017〕81号)等有关精神,现将2023年度泰顺县农村文化礼堂活动经费48.903万元(详见附件)拨付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泰顺县委宣传部 泰顺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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